2022-09-12 《思辨力》1053

维持道德一致性,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

下面进入到我的论点环节,我有两个论点。

第一个,我认为应该遗责,这是为了保护道德的一致性。

我们很多时候作为一个有道德追求的人,道德虽然在有一些地带是模糊的,它不是客观的,它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甚至有的地方有些争议,这个没有问题。但是如果我们今天已经可以把一个行为界定为是一个自私的行为了,那么在它清晰的地方我们应该有这种一致性,这样才能让道德发挥它所谓的指北针的作用。当你(做出了)灾难中的自私行为,当你牺牲了他人求生的希望,为了最大化自己的求生希望的时候,其实这就是把他人当成了拯救自己的一个工具。

比如在空难当中,我发现我的氧气面罩坏了,这个时候我把我旁边人的氧气面罩抢过来,在道德上我们一定要给他定性,这个是错的,是损人利己,这是把牺牲他人的生命作为拯救自己的手段),这几乎相当于谋杀。不能因为处在一个灾难的情况之下,我们就没有了这样的道德的一致性。道德的一致性,对于维持道德的功能来讲,对于我们追求道德来讲都是至关重要的。

第二,应该谴责灾难中的自私行为,是为了维护道德的功利主义意义。

我们为什么要有道德?我们已经有了法律,我们为什么还有道德?法律是对一些明确这个东西不行的这些行为有一个惩罚,它是负责那些伤害比较大的事情的;但是在一些相对更加的模糊,很难被写成法律,它的损伤也没有那么大的时候,我们其实是在用道德规范我们的公共生活,它规范我们的行为,让我们可以照着让大家的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生活方式去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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