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维护安全安定,共建平安乡镇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从党的百年奋斗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完善执法司法政策措施,全面深化政法改革,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为此,我们乡镇干部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政法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机关,是党和人民掌握的刀把子,必须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乡镇机关更要正确处理好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坚持党的领导和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关系,既要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不动摇,又要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不断提高乡镇党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要围绕“两个关系”,加强党的领导。“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决战阶段,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政法工作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我们乡镇人员要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保障宪法和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推动平安乡镇建设。

       三是把握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政法机关要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必须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指出了政法工作的权威和公信力所在,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我们要乡镇要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就必须恪守职业良知。我们要把强化公正廉洁的职业道德作为必修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用职业道德约束自己,做到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树立惩恶扬善、执法如山的浩然正气,共同为平安乡镇建设尽一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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