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与权利

中共中央政治局11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军队政治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会议强调,广大党员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义务与权利、责任与担当、行使权利与遵守纪律的辩证统一关系。

党员行使权利必须以履行义务、担当责任、遵守纪律为前提。马克思说过:“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权力与责任是对等的,党和人民授予了你多大的权力,你就有多大的责任。因此,我们应把权力当作是一种对人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正确地运用自己手中的权力来造福人民,回报社会。

我们应当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强化责任担当、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党章规定党员的义务,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增强党员的党性,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责任担当是党员干部必备的基本素质,党的纪律则是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

我们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义务与权力的关系,要遵章守纪,自觉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树立牢固的纪律和规矩意识,要把住小节、守住底线正确的运用权力。始终做到心正、眼正、身正,慎独、慎微、慎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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