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上”的动力 传导“下”的压力

      为政之要,惟在得人,选人用人是干部队伍建设最重要的方向标。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明确划定了15条不适宜担任现职的红线,剑指干部德、能、勤、绩、廉的表现。组织部门作为管党治党、选人用人的重要职能部门,要聚焦主责主业,健全选人用人机制,真正让有为者有位、让无为者无位,激活干部队伍的一池春水。

      亮出“优”与“劣”的标尺,丰富完善能上能下的标准人不以规矩则废,家不以规矩则殆,国不以规矩则乱。新修订的《规定》着眼解决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聚焦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这个重难点,对具体情形、分析研判、核实认定、调整程序、调整方式、工作责任等内容进行优化完善,进一步提高了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深入理解《规定》的精神实质、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新精神新要求上来,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可操作的具体办法,依据平时表现和年度综合考核结果,通过设置干部任用“硬杠杠”,分层级、分领域、分岗位设定“下”的情形、依据和要求,对确实难以细化的情形,探索试行“负面清单”管理、通报典型案例,让“南郭先生”“好好先生”们无处遁逃,形成调整一个、教育一片、警示一批的震慑效应。

      抓牢“上”与“下”的准绳,科学规范能上能下的程序事莫贵乎有验,言莫弃乎无征。干部调整关系到干部的切身利益,只有“做功”硬气才能让干部服气,让“上”与“下”都有理有据。推动《规定》精准落地见成效,必须用好干部考核的指挥棒,坚持把功夫下在平时,在急难险重的全程纪实和履职尽责的日常点滴中知事识人,详细了解干部八小时内外情况、一贯表现和群众口碑,综合巡视巡察、审计信访、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等情况,联动纪检、巡察、信访、政法等部门,全方位、多维度动态掌握干部现实表现,绘好干部“全息画像”,真正识别出谁该上、谁该下。要把群众“拥护不拥护”“满意不满意”作为重要条件,注重群众评价,适当扩大群众和关联对象参与民主测评、民意调查的比例,将一些虽然够不上违纪违法,但让群众痛心寒心的言行也要纳入监管视线,确保真正将人民满意的好干部用起来,把不胜任、不作为、作风虚的干部拉下马,充分激发干部队伍的活力。

      把握“宽”与“严”的尺度,共同营造能上能下的氛围。“水不激不跃,人不激不奋。”优秀者优先、有为者有位是激励,优胜劣汰、奖优罚劣同样是激励。《规定》指出,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正确把握政策界限,保护干部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的积极性,宽容改革探索、先行先试等工作中的失误。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必须做好“下”的后半篇文章。要把“下”的干部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并坚持人岗相适原则,将他们选派到一线锻炼,采取调研回访、结对帮带、谈心谈话等方式,及时跟进掌握其思想动态和工作状况,讲清“下”的病灶症结、阐明“上”的改进措施,帮助转变作风、提升本领,引导重怀热忱投入新的岗位,在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展现担当作为。对认真汲取教训、积极努力工作,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且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依法依规正常使用,让“下得去”的干部有机会“上得来”。要加强“能上能下”典型宣传,用鲜活案例和现身说法,共同营造严管厚爱的政治氛围,真正使“能上能下”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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