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林广记.有理》导读

​​原文

                        有 理

    一官最贪。一日, 拘两造[1]对鞫[2], 原告馈[3]以五十金, 被告闻知, 加倍贿托。及审时, 不问情由, 抽签[4]竟打原告。原告将手作五数势曰:“小的是有理的。”官亦以手覆曰: “奴才, 你讲有理。”又以手一仰曰: “他比你更有理哩。”

注释:

1.“两造”出自《书经·吕刑》“两造具备,师听五辞”,就是指原告和被告。

2.  Jǖ,审讯。对鞫,共同接受审讯。

3. 赠送。

4.抽出令签。

译文:

      一名官员最是贪腐。一天,传原告被告到衙门接受审讯,原告送了五十两银子,被告听说后,加倍贿赂。到了审讯的时候,官员不问情况,竟然直接发令签要打原告。原告做五的手势说:“我有理(礼)啊。”官员先做掌心朝下的手势说:“奴才,你讲你有理。”然后手掌朝上一翻手说:“他比你更有理(礼)。”

古代文化:

1、关于“金”

      五十金到底是多少钱?《辞源》解释,金:古代计算货币单位。或以一斤为一金,或以一镒为一金,因时而异,后亦谓银一两为一金。基本上,先秦典籍说的金应是指铜,因彼时银子不是主流流通货币;宋后一般指白银。五十金,理解成五十两银子就行了。


2、关于古代衙门的令签

    令签是官方发布指令时交给官差代表行使权力的凭证,盛放令签的叫签筒,签筒上写着XX正堂”,比如“大名府正堂”之类的。

    签筒放在大堂公案上,官员可随时取用。签筒有两个,里边别离放着红、绿签。 以清代为例,绿签是缉拿签及一般小刑罚(比如打板子),红签是用刑签(宣判用)。另外,签牌与签筒还有一个特殊作用,一个签筒的容积刚好是户部额定的一斗,而一只签牌的长度则刚好是标准的一尺。若发生缺斤短两的官司,可当堂用签牌、签筒加以衡量。

      文中提到这个“抽”出的签,不是随机抽取,是官员选择的。签上有字,比如 “执”、“法”、“严”、“明”之类的,各种签有不同的意义,官员根据需要,抽出相应的签,丢到地上,意味着令出即行,不得更改。下一步,衙役就要开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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