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咖啡的那场修行

其实,说到咖啡,我真是没啥资格的,我这吃个KFC的早餐,美早都要加双糖双奶的人,当真是品不出咖啡味道的。

可是想到本周的主题“咖啡”,想想还是顺着思绪缕缕那些有关咖啡的记忆吧。可能,我真的是个善忘的人,还需要这些关键字去唤醒尘封已久的回忆。

1.

我来到这个城市之前,可是连螃蟹都没吃过呢,更别提什么咖啡了。

第一次喝咖啡是和男朋友,站在星巴克那墨绿色的门头前,我们都不约而同地停住了脚,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纠结着到底要不要进。

末了,他一下子拉起我的手,大踏步的推开门,跨了进去。

那是我们第一次踏进咖啡店,总觉得那枚绿色头像的Logo带着咄咄逼人的压抑,连带着嗤笑我们这些穷学生似的。

他要的是一杯拿铁,给我要的卡布奇诺,还好,价格并没有想象的那么高。看着杯里萌萌的图案,我一口抿下去,腻腻的香甜,适才的泡沫残留在嘴唇上,他用指腹轻轻地抹了一下,微凉的触感,却烫得我心尖发颤。

那天,我们在星巴克里坐了很久,谈了什么,早已记不得,只有那甜腻微苦的感觉,原来就是咖啡的味道。

其实,我们认识六年,直到分手,记忆里也只有这一次去咖啡馆的经历。

2、

再次跟咖啡有交集,是因为一个矫情的人。此时我已经毕业,开始在杂志社上班了。这个杂志社做的大多是房地产和轻奢的内容,我们时常参考的是《男人装》、《时尚芭莎》等大牌杂志,采访的人也是这个城市有头有脸的,还有那个时期特别有名的明星们。

这个男人是一个高订品牌的设计师,也是那家工作室的老板,单名一个十字,后来,我总是喊他十哥。

去采访之前,主编就跟我说,这个人性格有点怪,需要多做些功课。

于是,先是搜罗了一下他的资料,网上的资料不多,又去他的空间呀、微博上也逛了一圈,知道他喜欢喝咖啡,喜欢马术、剑道等活动,我在心里暗暗思量,果真是个矫情的家伙。

不管怎么样,为了稿费,为了工资,恭恭敬敬的把采访提纲写好,发给了他助理给我留的邮箱,句句恭敬无比,把一个“您”字用的淋漓尽致。

接受采访的那天,是在十哥的工作室,这个城市寸土寸金的地标建筑里,地方不大,却装修典雅。

刚进去的时候,正看见他在老板桌后面煮着咖啡,紧忙对着他做了简短的自我介绍,结果人家就漂了我一眼,转身去关掉正在煮沸的咖啡壶。

刚要再重复一遍,就听到扔过来的一句话,昂,小姑娘锁骨很好看呀。

我下意识的低头看看,好像自己听到了什么,却又不敢相信,这话是从这样一个人口中说出来的。

“尝尝,蓝山咖啡”,他递给我一杯咖啡,我茫然地接过,只觉得这东西看着跟中药汤似的,没法喝。

事实也是,又酸又涩,难喝的要命。倒是跟我同去的摄影师,对这咖啡赞不绝口。

其实,那天的采访真的不甚愉快,我满脑子里都是那句话,整个人云里雾里的,既觉得被轻薄得很生气,又觉得好像满足了自己某种虚荣心。

采访第一稿,十哥非常不满意。直接说写的是什么玩意儿,还扬言,这杂志不上也罢。

主编急急招我,这可是位大爷,不满意可不行。最后,还是主编替我重新又去了一趟,然后发在杂志上了事。

这个人,除了当时那句话,便是那杯又酸又涩的咖啡留在记忆中了。

3、

想一想,我可能真是一个极其虚荣的人,一句没头没脑的话,却深深刻在心里,就好像,从来没有被夸过的人,忽然有一天,有一个人夸了一句,而这个人又似乎高高在上,需要你去膜拜的,便忽然就觉得格外不同了。

那一段时间,我觉得我好像上瘾似的去关注他的动态。他的微博其实是极少更新的,更的时候大多也是发些咖啡的图片,或是某个城市的街景,我都要傻傻的看上半天,临退出时,还要抹了关注的痕迹。

再次见到十哥,是在我们公司的年会上,那些年,正是纸媒风头正盛的时候,年会也算是答谢会了,邀请这一年在我们杂志上出现的人物,还请了一些所谓的明星。

还记得年会最后一个节目,是我们所有的员工去走T台,穿着赞助的晚礼服,露背的敞口,当真有点不太习惯,我还特意买了一个披肩。

那场秀走下来,都觉得我要顺拐了,还好搭着同事的胳膊,战战兢兢的过去了。

在下台的时候,看见十哥正看着我,一个踉跄,差点没一下子折到台下去。

赶紧换了服装,跟着主编,挨桌敬酒去了。敬到十哥那时,十哥冲我微微一笑,连话都没说,我想,他可能连我的名字都忘记了。

年会结束的时候,十哥送主编回家,因为顺道,捎上了我。

给主编送到楼上,然后下楼打开车门,他突然冒了一句:我请你喝咖啡呀。

没等我回答,便一脚油门开走了。

在一个外表看起来不起眼的咖啡厅,进去后就冲着吧台后面的服务生,打了一声招呼:“两杯蓝山”。

没有征求我的意见。

再次望着这犹如中药的咖啡,试着去喝了一下,入口虽觉得顺滑,但是一股子酸味,只想咕嘟的咽下去,这种高级人享受的东西,我当真是受不起的。

十哥看着我的表情,好像特别好笑似的。然后悠然地举起咖啡杯,深吸一口气,让我有一种瘾君子的即视感,心想,莫非咖啡也会让人上瘾不成?

咖啡馆里昏暗的灯光,还有低沉的音乐,总觉得有丝丝暧昧萦绕其中。

事实上,那一晚,我们都安静地喝着咖啡,不发一言。他喝的是享受,我喝的好像药。想来,咖啡,我终究是喝不惯的。

4、

只是后来,习惯变成了自然。

我们都在这个城市坚强而独立的活着,工资越涨越高,工作越做越顺,熬夜的夜晚,咖啡便成了必需品。不管是雀巢的速溶,还是星巴克的焦糖拿铁,亦或是KFC的美早,都成了日常生活中的不可或缺。

而我依然尝不出他们究竟有什么太大的区别,永远也体会不出,那种咖啡口感反复回甘的过程。

十哥每次都说我糟蹋了他的咖啡,多好的咖啡都喝不出来,可这也并不耽误,我和他就这样熟悉了。

于是,有很多个下午,我就是坐在十哥的工作室的休憩区,捧着笔记本写稿,十哥则是在他的钢丝模特身上咕咕叨叨。

然后,我总是会偷偷的瞄一瞄他,崇拜的都想拿个板给他供起来的那种。

这种日子总是简单而快乐的,只是好景不长。

毕竟,十哥在这个城市有头有脸,长得又不油腻,那一举手一投足都自带仙气儿,随时都有女孩前赴后继。

我曾经问过他,为什么不满意我写的采访稿,他说,那根本不是我眼中的他,我笑而不答。

想来,我既没有飞蛾扑火的勇气,也没有跟他匹配的根基。

十哥说他不是圣人,从来都不是,他说不敢保证会永远不对我下手。就如同曾经他逼我喝过又苦又涩的咖啡,想要我品出跟他同样的味道,可我终究做不到。

我只是比较有自知之明而已。又或者,我更清醒一点罢了。

人和人之间要是没了所图,自然也就不过过多计较了。很快他身边有了一个女孩,那眼睛里淬的光仿佛都能把人照亮,最主要他们爱好相同,喜欢咖啡胜过命。

后来十哥三番两次约我出去,我便没在答应过了。只是一个人的夜晚,真的会时常想喝一杯咖啡,然后睡不着,会想很多的人,很想很想。

只是再也不喝蓝山咖啡了,因为我总也感受不到它的好。

5、

我想,人们总是痴迷于喜欢咖啡,也定然是有他的道理。记得著名文学家巴尔扎克曾说过:“我不在家,就在咖啡馆,不在咖啡馆,就在去咖啡馆的路上。”

可见,咖啡对于人的影响有多大,我想,每个人都不能免俗吧。纵使很多年后,我只懂喝茶,却也真真留恋过那咖啡苦涩回甘的过程的,因为,真是像极了人生。

或许,人生本就是一场修行,我很庆幸不曾有过后悔的冲动,多了一些清醒。虽然有些酸涩苦楚,但终究犹如那咖啡,记忆里还是留下一抹甘甜,让该懂的人都懂,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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