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无重开日,人无再少年

曾经,在我心里,你永远是那个在球场上舞动的精灵。

我以为你永远不会老去,我以为有一天我会看到你登上属于你的最高领奖台上。

当你高高地举起属于你的奥布莱恩杯,而你,就是最耀眼的MVP!

那一刻,你与我们同在,我们也将和你分享荣誉。

已经忘了有多久,我们没有在球场上看到你的身影;忘了有多久没有再为你呐喊欢呼。

这几天,当我看到我的同胞们当中还有那么多你的球迷为你的生日送上最真挚的祝福,为你写下那么多关于青春的温暖的文字,我竟有一种想哭的冲动。

所以才有了以下的文字。(稿子成于2010年,略有删改)

                            01

时间回到2002年的夏天。那时我还是那个懵懂的农村来的小孩。

那个时候,我只关心我的学习成绩,只在乎图书馆里多得让我眼花缭乱的书籍。其他的一切与我无关。

可是我天生是个好动的人,虽然表面沉默寡言,可是我的血是沸腾的。

我渴望一切挑战,我相信每个人的青春都应该是飞扬拔扈的,我也固执地认为少年应该是叛逆的。

于是世界杯来的时候,我还是放下了手中的书本,加入了他们的队伍中。

我们班支持的是巴西队,我们还一起买了一套巴西队的球服作为班服。

他们说要在球衣上面印号码,记得开始我选的是5号,他们告诉我这是巴西队队长卡洛斯的号码。有人说卡洛斯是个矮个子,这个号码适合我。

可是我不喜欢别人说我矮,虽然我个子的确不高。于是我胡乱又换了个23号。当我穿上那件印着23号的足球服的时候,他们告诉我这是乔丹的号码。

我当时就很纳闷:为什么我选的号码都是别人的?那个乔丹又是什么人?

当我向他们提出这个问题的时候,他们笑了,他们惊诧于我的无知。而我居然丝毫不以为耻。

我已经习惯了他们的嘲笑,习惯了他们千奇百怪的捉弄。

有一天,我终于知道了乔丹是打篮球的。渐渐的,我还知道他是篮球界的上帝,他们都叫他“飞人”!

后来我还有幸看到了飞人最后的一场全明星赛。那时我认识了姚明,只是让印象最深刻的还是奥胖。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么灵活的大胖子!

然后到了高中,我认识了阿颍、阿钦、阿东、阿邝、阿成……我们一起打篮球,一起在球场上挥洒我们的汗水,一起挥霍我们的青春……

正值年少的时候,仿佛永远有花不完的时间,永远用不完的精力。

终于没有人再嫌弃我矮,没有人再因为我的身高而把我拒绝于篮球场之外。我们一起看NBA。我们会大家凑钱买《篮球先锋报》,买一切关于篮球的杂志。

奥尼尔,邓肯,卡特,艾弗森,麦迪……当然还有我一直不太喜欢的科比……越来越多的名字印在我的脑海里,越来越多的故事出现在我的记忆中。

像比尔拉塞尔,乔治麦肯,张伯仑……他们对于我来说,是遥远得如同太古时期的人物,而乔丹,他也已经是成为了传说的高高在上的神,只供人们顶礼膜拜。

不记得具体是什么时候看到的小艾的比赛,那时候他已经留起了他的地垄沟头,留起了胡子。

他那眼花缭乱的跨下过人的球技让我深深地迷恋,还有就是他那伤痕累累的身体,让我折服。

在年少的我看来,那是勇敢的标志,是无畏的象征,是光荣的代名词。

或许每个男孩子小时候都会羡慕有伤疤的英雄吧。

最主要的还是他那坚毅,犀利而桀傲不训的眼神,那是一个斗士才会有的眼神,是敢于与世界为敌的人才会有的眼神。(也是那一刻,我才相信,爱上一个人可以简单到不需要任何理由,或许仅仅因为他一个眼神。当然了,这是题外话。本文与爱情无关。)


                                02


那时候开始喜欢上网,喜欢搜索有关小艾的视频。无数次地观看,永不厌烦。我从来没有对一个人的过去那么兴趣盎然。

于是,我知道了好多我曾经错过的有关艾弗森的故事。

刚进联盟的小艾留着寸头,还是个青涩的小青年。第一次与乔丹面对面的时候,他还是个新秀。

乔丹开始或许还不怎么把他这个愣头青放在眼里,而小艾用自己的标志动作把帮主晃了过去,用他自己的方式表达对偶像的尊敬。也就是从那时候起,阿伦艾弗森征服了他的球迷。

也许有人要说小艾打球太独,有人说他投篮命中率太差,也有人也会拿他拿着枪追着自己老婆来说事……太多太多。

不喜欢小艾的人随便就可以找出他身上的毛病。有的是无中生有的,当然也有我们无可否认的。

可是对每一个喜欢小艾的球迷来说,这都不会影响他们对艾弗森的喜爱。

我懂。因为有一种“艾”是矢志不渝的。艾迷们从来不怪他们,相反的,我们要感谢他们,正因为他们的非议,我们才能更加全面了解小艾,我们才会忠"艾”一生。

在此,我不想搬出小艾的种种荣誉来炫耀。因为我相信,艾弗森的事迹,球迷们早就耳熟能详。

我只想说说我知道的或者说我心目中的小艾。

他从来不是上帝的宠儿,他不像科比,至少有个曾经在联盟效力过的老爸(不管他在联盟是打酱油还是守饮水机的),他没有人为他规划好将来,从小到大,他唯一能依靠的只是他自己。

在他进入大学之前,他甚至差点儿因为私藏大麻被逮进监狱。(虽然后来证明那只是艾弗森太讲义气所致)我们可以想像得到,如果说小艾那时候被判刑,那么联盟的历史将会单调许多。

在后乔丹时代,联盟需要一个英雄,球迷们也需要一个英雄。哈达威,希尔……科比,还有麦迪,多少乔丹的接班人和准接班人,他们确实赢得了不少球迷的心。

那是个英雄泛滥成灾的年代,联盟多少有点欣慰。

当一切都在掌握之中的时候,斯特恩终于可以睡个安稳觉了。偏偏费城人选了艾弗森,选了一个身高只有183的口碑一直不好的小个子作状元。那个时候的舆论界是一片哗然。没有人相信这是最好的选择,没有人看好艾弗森。(好多年以后,甚至有好事者重新为那一年的选秀重新排名,科比被排在了第一。我相信那个家伙绝对的是科密,而且绝对是闲得蛋疼的无聊至极的)

我佩服那时候费城人的勇气,只有那样的城市只有那样的球迷才配拥有艾弗森。不要跟我说科比,不要说科比就是比小艾厉害。

在我看来,这样的对比没有任何意义。科比的成就和小艾的荣誉是永远无法等同的。

这就好比某人拿着家里的一千万做生意赚了一亿,而另外一个人身无分文白手起家却成为百万富翁,你觉得是哪个付出得更多?是哪个的成功更来之不易?

好了好了,有人说科比是勤奋的典范,而小艾是懒散的代表?

不知道此话从何说起?一个从小集万千宠爱于一身,有事没事可以在自家游泳池里游完泳躺在椅子上晒太阳,想练球了自家院子有,篮球场,要么就是跑到老爸效力的球队的球馆。一个是从小混迹街头,在毒品和枪支贩子中长大,想打球了只能到街上和那些比他大好几岁比他高好多的大家伙们打球,你说这怎么比?

好吧,你说科比进入联盟是从替补打起的,而小艾一直是铁打不动的主力?殊不知当年湖人教父韦斯特从黄蜂把科比交易到手的时候,已经把他确定为重点培养的对象。

小艾身边何曾有过好的帮手?2001年穆托姆博?别开玩笑了,他是个不错的防守者,可是称不上一流的中锋。难道是斯诺?(无语)

而科比呢?大鲨鱼,小鱼,霍里..看看2004年湖人是什么阵容?奥尼尔,卡尔马龙,佩顿...五个先发四个全明星,三个未来的名人堂或准名人堂成员,结果呢,居然被汽车城的一群篮领4:1干翻了。

时间回到2001年,总决赛开始之前湖人气势如虹,以摧枯拉朽之势豪取九连胜,季后赛十一连胜。

湖人队扬言,要创造联盟历史,要以全胜的纪录捧起冠军奖杯。而76人却是磕磕碰碰,有惊无险地进入了总决赛。

其结果已经显而易见,毫无悬念。所以没有任何人质疑湖人队的自信。人们等待的只是加冕时刻的到来,他们都相信湖人又将创造一项历史记录。

那是那个被称为上帝的男人所带领的公牛都无法达到的高峰。这样的总决赛虽然索然无味,但对于湖人来说,实在是完美的赛季,完美的结局。

老巴斯笑了,斯特恩笑了,他们提前准备好香槟,他们甚至准备好在瓦乔维拉中心球馆庆祝了。在对手的主场庆祝,那滋味是最享受不过了。

然而他们忽略了艾弗森。一个生来就是与强权作斗争,一个眼里只有赢没有输,一个永远不合时宜地挑战一切,甚至不惜与全世界为敌的硬汉。

艾弗森吗?噢,不不不,他的身体都已经千疮百孔了。听说他和布朗还在闹着矛盾呢,他一个人怎么和五个人斗?

湖迷们于是反驳说。

如果你也是这样想的,那么你就大错特错了。

小艾带着浑身的伤病,连投带罚砍下了48分,愣是从斯台普斯中心,从鲨鱼和科比手上夺走了胜利!把湖人惊出了一身冷汗。

我虽然没有亲身经历,但是仍然可以想像得到那一场球赛的惨烈程度,绝对是惊天地泣鬼神!

连一向镇静的禅师在连派科比和费舍尔上场防守小艾无效的情况下,派上了很少出场的泰仑卢来防小艾。

结果就是卢出名了,并且名垂千古。可怜的是作为小艾的背景名垂千古。(题外话:据说当这场比赛结束的时候,斯特恩的香槟洒了一地。)

小艾的特立独行,让他赢得了不少球迷的心,但更多的却是招来了不断的非议。

人们惊诧于他的死性不改,斯特恩也不是很喜欢他。最后连上帝都不再垂青他。于是小艾再也没法登上总决赛的舞台。(写到这,突然间想起了有那么一段时间里,有两个女孩子,每天傍晚放学后总是会坐在球场旁边的石凳上,看着一个打球不怎么样的男孩打球。那个男孩想说,那段时光虽然不长,可是他一直觉得那是他最幸福的日子!)

                                  03

时间过得飞快。小艾都36岁了,而我也不是当初的少年了。

2006年,当小艾离开费城,我们都为他感到高兴。当年黄金双枪确实是联盟里令人闻风丧胆的锋卫组合,然而小艾还是被命运狠狠地割了一道口子。

一直到2009年听到他退役的消息,我整个人都不知所措了。

最后回到费城,此时的小艾也不再是那个“天下英雄舍我其谁”的意气风发的少年了。

他已经老了,虽然不想承认,但英雄迟暮总是早晚的事。

还记得艾弗森重回费城的第一场球赛吗?对不起,我忘了。我只记得赛前小艾双膝着地,亲吻球场地板时那双含着泪水的眼睛!

曾经,他是这里的英雄;曾经,他为这里奋斗了十年;曾经,他们喊他作“费城之子”……曾经,他是他们的“答案”。

他爱费城的一切,这里是他职业生涯的起点,见证了太多属于他的辉煌的时刻。他曾经以为这是他一辈子的球队,他一直梦想着为这座城市带来一座冠军奖杯,然后光荣地在这里退役。

然而天公不作美。最后他还是回到了这里,虽然过程不那么美好,然而结果却也是可以让人欣慰的。

艾弗森只是个孩子,所以他永远猜不到最终的结局。他不明白什么叫人走茶凉,不知道什么叫物是人非。

  “我只是想可以继续打球。”小艾最后说。

这是令人心酸的妥协吗?

       

无论如何,你永远是独一无二的阿伦艾弗森。你永远是那个成长于街头的为朋友两肋插刀挥金如土的小艾,是那个为了照顾女儿情愿放下你视如生命的篮球的小艾,是那个忠诚于信仰无惧任何挑战的小艾。

这样的艾弗森无可替代,这样的艾弗森值得我们忠“艾”一生。

时间可以带走一切,带走我们的肉体,却带不走我们的精神。

容颜一定会老去,灵魂终将不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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