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去二三里

慢慢地,我家小姑娘也认识几个字了。英文比较容易,拼音文字,先会说再会写。二十六个字母会了以后,老师就教他们拼写三个字母组成的单词,比如bat, map。会拼就会念,只要念出声来,小孩自然就知道单词的意思。

掌握了简单的拼读规则,就可以自己读书了。鲍勃书(Bob Books)这是一套有名的低幼识字读物,每本书只有十来页,每页一句话,不过三五个单词。入门级的鲍勃书从头到尾所用全部是三个字母的单词,四岁左右的小孩就可以自己阅读了。比起从小给他们念的绘本,这些书的故事情节显得过于简单,但自己读完一本书的成就感无与伦比。这种成就感能够培养起孩子阅读的兴趣,而兴趣就是最好的老师。

相对于英文的“所见即所得”,中文比较困难一些 。如果认识四五十个汉字的小朋友可以自己阅读一些简单的故事,无疑会对培养他们的阅读兴趣养成爱读书的习惯产生很大的作用。传统中文启蒙读物,《三字经》《百家姓》一类,重在诵读记忆。虽然《三字经》后半部分是历史故事,但主旨是强调记忆历史事件,没有多少趣味性,按照今天的标准来看,无论如何也称不上是儿童文学。

除了“狼外婆”一类口头流传的民间故事,一说起古代中文儿童文学,我首先想到的是一首小诗,既教识字又教数数,语言浅白,意境优美。这首诗里的二十个字,大部分小姑娘都认识,于是我写在黑板上教她念。

我:你来看看这个你会念吗?

她:一——云——二三——这是什么字?

我:“里”,这个字念“里”。你来看前面这个字,是不是比“云”多了一竖?这个字是去。一去二三里。

她:这个呢?

我:对,这两个字你也不认识。烟村——

她:四五——

我:家。烟村四五家。亭台——

她:六——七——

我:座。

她:八——这个是几?

我:八后面是几呀?

她:九!八——九——十——

我:枝——

她:花!

我:对,很棒,“花”你也认识。

诗歌是美好的,但毕竟不如故事更能吸引小孩。看似简单的儿童读本,其实得来不易。除了鲍勃书,另一套著名的读本是苏斯博士(Dr Suess)系列。“苏斯博士”是一个笔名,这位曾在牛津大学攻读英国文学学位的作家第一份工作是广告创意。写儿童故事最初只是他的业余爱好,因为他的广告合同不允许他从事文学和卡通创作,只有儿童读物是例外。这个例外却成就了他终身最重要的事业。在长达60多年的创作生涯中,苏斯博士出版了60多本儿童书籍,累计销售超过6亿册,被翻译成20多种语言,为世界各国几代儿童所热爱。2000年,《出版人周刊》(Publishers Weekly)选出一份史上最畅销儿童书籍名单(the best-selling children's books of all time),榜上前100本书里面有16本是苏斯博士写的,包括排名第四的《绿鸡蛋和火腿》(Green Eggs and Ham)和和排名第九的《帽子里的猫》(The Cat In the Hat)。

苏斯博士的故事书之所以成为儿童文学经典,关键还在于他驾驭语言的高超能力。1954年《生活》(Life)杂志刊出一篇文章,指出美国儿童阅读能力不足,并将其归因于儿童读物太过无趣,不能激发孩子的兴趣。一家教育出版社挑出了348个他们认为一年级小学生应该掌握的英文单词,找到苏斯博士,希望他把这个单词表缩减到250个词并用这250个词写一本“让孩子们拿起来就不舍得放下”的故事书。苏斯博士耗费了9个月时间终于交出了满意的答卷——这就是《帽子里的猫》。从1957到2007,50年间这本用236个单词写成的小书印行了超过一千万册。

更重要的是,这本书的巨大成功为美国的图书出版市场开创了一个全新的门类,即“入门读物”(Beginner Books):用极少的词汇量写成的,可以让3到9岁初学识字的儿童自己阅读的书。

相对而言,中文童书市场上还很少看到这样的作品。最近我家买了一套《四五快读》,算是这方面的一个努力。这套书就是用四五十个字写一个故事,让孩子们可以从易到难逐步培养阅读习惯。这样的教材非常有益,不过毋庸讳言,这些故事的水平离“让孩子们拿起来就不舍得放下”这个标准还有很大的差距。

真希望中文世界也出现一批苏斯博士这样的儿童文学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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