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末安笙
一个人的一生总要有一段属于自己的旅程,总要学会如何自处。
01
哈罗德,一个退了休的65岁的老男人,日子过的死一般的沉寂,生活一眼可以望的到头。
小时候的原生家庭造就了谨小慎微、胆小懦弱的性格,一生过得小心翼翼。从小父母离异,十七岁被父亲赶出家里,在酒厂里做一个职工,一干就是四十年,在工厂几乎没有朋友,独来独往,无升迁,不争夺,低调不张扬,从不和别人主动聊天说话,退休了连欢送会也没有。
他深爱着妻子,然而却在儿子自杀后的二十年里,和妻子分房,形同陌路,每天只是象征性的交流。
他深爱着儿子,却不懂的如何表达爱,让自己活在深深地自责与愧疚中。
一切的一切,被来自于遥远的贝里克的一封信打破,信是二十多年前的同事奎妮寄来的,是在向他告别,因为她得了癌症,不久将离世。
然,他却不知道怎么回复这样一封信,只能在回信上写上一句:“亲爱的奎妮:谢谢你的来信。听到这个消息我的很抱歉。”一切都显得那么苍白无力。
他就这样走到邮局,走着走着,却不愿意就这样投递出对于奎妮毫无帮助和安慰的信,于是从这个邮局走到那个邮局,越走越远。一路伴随着耀眼的阳光,路边灿烂的野花,起伏的山丘,这些他从未注意过的细节,一一出现。
于是,他决定,就这么走下去,走到贝里克,走到奎妮的面前,给奎妮活下去的勇气,给她生活的期盼。
02
哈罗德开启了他的旅程,来不及说再见,没有任何准备,没有手机、徒步鞋、指南针、地图、装备,只有一双帆布鞋,和自己的一腔热血,一个让人看上去可笑至极的信念。
然双脚迈出,就没停下,不管旅途遇到多少困难,不管双脚起了多少个泡,身体淋了多少次雨,肚子挨了多少次饿.......始终没有阻挡他走下去的决心。
他相信只要走,只要一直走,奎妮就能活着,这是他强烈的信念,陪他走下去的理由。奎妮是他走下去的信念,他是奎妮活下去的理由。
一路的旅程,遇到无数人的人,坚定他信念的加油站女孩,留宿他并给他温暖的女人,一群追随他企图拿他的朝圣大作文章的假朝圣者,那个一直给他制造麻烦的年轻人,那条一直跟着他的流浪狗。
一路的旅程,让他陷入回忆的深渊,想起自己儿时的家庭;想起和妻子相遇、相识、结婚、生子,一路从最熟悉最亲密的爱人变成最熟悉的陌生人;想起儿子的溺水、自杀;想起自己因酗酒冲动而摔坏了老板最爱的东西而奎妮帮自己背了黑锅。种种不幸涌上心头,以前逃避的现实,慢慢坦然面对,慢慢释然,慢慢接受。
03
最后的几十公里的时候,他想要放弃,他打电话给莫琳说自己已经坚持不下去了,想要莫琳的温暖,沮丧、懊恼、失落、绝望充斥他的全身。
这时候的莫琳确一反常态的支持他,告诉他要坚持下去,安慰他不要做让自己后悔的事情。
在哈罗德旅程的那段时间,热心的邻居雷克斯也慢慢打卡莫琳的心门,让她重新审视儿子的逝去,丈夫的旅途,突然豁然开朗。
最终,哈罗德,历经87天,徒步627英里,一个人从布里奇到贝里克,最终完成了旅程。穿过半个英格兰,终于到了奎妮所在的养老院,见到了瘦弱的已经不能说话的奎妮,虽然此次旅程未能延续奎妮的生命,但哈罗德完成了自我的救赎。
04
一个人的朝圣,一个人的自我救赎。
在这段旅程里,哈罗德终于坦然了,终于接受了那个狼狈不堪的、懦弱、胆小的自己,终于释怀了儿子的逝去,终于有勇气重新面对莫琳,终于有信心面对未来的生活,终于冲出了自己设定的牢笼。
其实,一切都很简单,只是有时候是我们的执念、固化的思维禁锢着我们。
就像,走路,其实只要你专注于一只脚迈出,另一只脚跟上就可以了;
就像,爱一个人,只要你一心一意放她在心上,想她所想,急她所急;
就像,学会放下,只要勇敢承认自己的错误就可以了。
放手,有时候是对自己,对别人最大的成全。
人,没有十全十美,请接受自己的不完美。
人,最难的选择是放下,如果能学会放下该多好。
当自己不再执着于过错和痛苦时候,你就挣脱了牢笼,你就会感受原来生活如此美好。
早起的那一抹阳光,一顿简单的早餐,阳光下忙碌的人们,一切都是那么美好。
就像小说结尾的莫琳和哈罗德一样,只要记得我爱你就好。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