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密

      刚考上师范时,我就已经知道学校的明文规定:不得恋爱!但感情来临时,我这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小姑娘就差宣告全球似的毫不遮掩。

      那个年代,师范生的生活费是有补贴的,我们学校是按照成绩划分ABC,从70元每月,每级递减20元。对于饭票三角钱就能管饱的年代,70元一个月的生活费还会略有剩余,再加上小男友的70元一个月,开学还会补发三个月的生活费。在我的计划中,是必须双得A,余下的钱我要买块手表,因为我丢了我妈买给我的手表却不敢说,准备偷偷买块一样的。

      就这样,我和小男友有了共同的奋斗目标,经常一起学习,一起背书,互相提问,讨论问题,对于那些谈恋爱会影响学习的说词是真想啪啪打脸!我们所有同学的成绩公示在画廊里供所有人查看,当时好几对恋爱的同学因为谈恋爱,总分直接下降20分,而与A无缘,这是学校的规定,就是为了让那些违反规定而恋爱的同学受到惩罚。可因为我们俩的成绩太高,降了20分依然在A,美滋滋的我已经在幻想着数钞票了,包括小男友上交的,我可以买块一模一样的手表跟我妈交差喽!

      那天团委找我去办公室,懵懂的我看到小男友也在时,就知道事情要糟!原来有人举报我们,谈恋爱还在A等级。我心里默默骂娘,哪个挨千刀的欠抽啊!就这样,谈恋爱,总分下降20分的学校规定因为我们而改变:谈恋爱的同学直接降为C等级!我到手的钞票啊,就这么被告密者给搞没了!学校也太不守信用,你的规定不应该早点说嘛?或者以后再实行,哪有这么朝令夕改,说改就改的呢?这不是放屁般轻松吗?

      可是,胳膊拗不过大腿啊!最终,没有了那三个月的A级生活费,我的手表是在我和小男友省吃俭用好久才补买的,虽然最后又掉了,用我妈的话说:你别的本事没有,掉东西第一名!其实,现在想来,放宿舍的鞋子,裤子都能没了,更何况漂亮的手表?也许是被偷了吧,因为告密的存在,让我觉得当时的人没有这么素质高,只是当时懵懂的我傻里傻气,压根不知道还可以偷同学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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