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评定自己和判断他人时,存在相当大的差异。”

“我们在评定自己和判断他人时,存在相当大的差异。”

——《想:你想对了什么,想错了什么》[英]尼基·海斯

你会如何解释“闯红灯”这一事件呢?有一个非常有意思的现象:如果闯红灯的是他人,我们通常会倾向于认为这个人人品有问题,很没素质,不遵守交通规则。但是如果闯红灯的人是我们自己,我们的解释通常是,因为我太赶时间了或者某某原因让我不得不这么做,我不是故意的。

在英国心理学家尼基·海斯的心理应用书籍《想:你想对了什么,想错了什么》中,总结这一现象为“基本归因偏差”——我们倾向于把他人做的事向内归因,归因于他的人品、想法或能力;而把自己做的事向外归因,归因于外部环境。

正是由于这种归因模式,我们会常常基于自己有限的外部视角对他人的行为进行评价。

比如当我们看到一个新闻说一个年过半百的富翁,付了百万嫁妆娶了一位年轻貌美的姑娘。我们就不自觉地推定:这个姑娘一定是一个见钱眼开的拜金女。而不去了解更多事实。因为也许姑娘是因为急需钱救治重病双亲被迫嫁给富翁,亦或者姑娘的确与富翁是两情相悦尽管年龄差距很大。这两种情况都不能得出姑娘是拜金女的结论。

所以当我们在进行事件归因时,一定要警惕这种“归因偏差”不能仅仅用有限的信息就开始进行推论,而应该尽可能全面的搜集信息,再做出有依据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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