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重读余华

十年后重读余华的两部可说是最负盛名的作品《许三观卖血记》和《活着》,果如古往今来的资深读书人所说“好书不厌百回读,每回读毕感受新”,更不必说大学时候读它们纯粹是觉得好读有趣而已,没见过文字这么简单的作家,没读过嬉笑怒骂这么恣意的作品,没见过在一把鼻涕一把泪中还原的那段历史(王刚的《英格力士》倒有些余华的味道)。

《活着》是余华走上世界文坛、被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青睐的一部作品,他们像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一样发现了中国的余华,并一举将其列为了世界一流作家之列。美国一家出版社给予这本书的评论我觉得是所有书评里最贴合的,他们将该书描述那段中国近代最有文学书写价值的历史的笔法是“粗粝而厚重”的:厚重本就是历史的天性,因此,这一评价并不惊艳;但加上“粗粝”一词,却恰如其分地还原了余华作品不同于同时代作家的独特质感——就像走在六月份的海边沙滩,脚下是被烘烤的恰切的舒适,而这舒适正来自沙子的粒粒分明,细沙无法取代。读过很多现当代的作品,余华的作品是最粗的,而人性思索和哲学温度一点没少。

《活着》我不敢妄加评价,一方面是已有很多专家给出了专业的解读,一方面是主题深刻到我还需要十几年或者更长的时间去深入体会。只能说这次的阅读是认真的、带有目的性的也是小有收获的,至少碰触到了余华想告诉我们的“人活着只是为了活着本身”内涵的边缘,而其内核恐怕需要包括我在内的每个人用一生的时间去挖掘并最终以身试法。

结尾处,福贵讲述完故事,和他的老牛“福贵”走入暮霭中的一幕,使福贵看似荒诞、大起大落的人生得以善终,也让读者的心收回到自己的世界,检视过去的岁月,有来自生命本初的接受面对接下来生活形式纷繁的“馈赠”。

对于评论《许三观卖血记》心里就没有那么重的负担。读罢,主要感想有二:

一是作品的主线是许三观的几次卖血经历,既将时代背景在一次次卖血中交代的干净利落,也将主人公与亲人的关系、与社会的关系以及与自我的关系融入其中,甚至达到了“血浓于水”的效果。简单的文字,却是由淡及浓的感情,逐渐深入的主题。

事件主线是卖血,情感主线最明显的就是许三观与非亲生子许一乐剪不断、理还乱的感情,虽非亲生,但却是最像自己的一个“儿子”,也是自己口中所说的“如果你是我亲身的,我肯定是最喜欢你的”一个儿子,余华却偏偏要让许三观用一生的时间、用几乎是自己的命和魂去证明曾经说过的这句话不需要任何前提——爱就是爱了。一乐身上没流着许三观的血,而书中最惊心动魄的一次卖血源于一乐,许三观走一路,卖一路,几乎卖干了自己身上所有的血(也就是等于卖命),是为了这个别人家的儿子,这其实相当于把自己的血输给了这个别人家的儿子,而流着自己血的男孩亦已成为了自己亲生的儿子。这是许三观的宿命,也是一乐的幸运。

其他的感情线,如,许三观与许玉兰,许三观与其他两个儿子,许三观与林芬芳,也隐隐浮现其中,但均被他与一乐命运碰撞出的火花淹没了。

二是许三观与许玉兰的感情发展就是中国无数平凡夫妻平淡生活的缩影。从强烈的追求到激情过后的平淡,从报复性的婚外出轨到被生活冲淡前嫌、并肩迎接生活的风霜日曝,直至最后三个儿子各自成家,只有她懂得他看似可笑的苦闷,也只有他在兵荒马乱时紧握她的手没有放开。拨开蒙在表面的戏谑和荒诞,我们清楚看到的是相濡以沫的坚持和铅华洗尽后的陪伴——他们守到了婚姻的真谛。

好书给我们的总是太多,一次两次看不透、看不全也说不尽。它们可能正在书店、正在尘封已久的书架上,等待自己的主人拂去尘世喧嚣,陪它们重走一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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