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病买保险,保险公司会拒绝赔付吗? —19.11.24

      进入保险行业也有半年的时间了,也见了很多的朋友和陌生人。发现很多人对于买保险有一些误解,总以为有些问题是可以用关系解决的问题,比如说带病投保不告知,买保险不想交钱了可以全额退款或者报销时可以多报点等等想法。这些想法在其他行业有时可以接受但是在一个拥有法律条文的保险产品面前是一点都不起作用的,也希望大家能够正视保险条款做到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的态度面对。

      今天给大家举一个例子:有人说:“带病投保两年后生病保险公司一定会赔付,我只要在这两年内不生病就可以了,之后就不担心理赔不给的事情了。”想问一下朋友有多少人和他有一样的想法请思考一下吧!

      保险法第16条之规定。订立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如果因投保人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30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两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解释一下:此段的意思是投保人隐瞒信息影响保险公司承保的可以拒绝理赔,但是保险公司知道了却不介绍合同那么自承保之日起两年后不可以再解除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不承担赔偿,对保险的事故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解释一下:如果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故意隐瞒保险公司不赔付也不退保费,因重大过失没有告知的不承担赔偿但是退还保费。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情况,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解释一下:如果在投保过程中投保人和保险公司的人已经说了,但是保险代理员怂恿投保人隐瞒的,代表保险人已经知道了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总结一下:以后希望大家在投保时有问题一定和代理人说出来他会帮你确定是否需要告知,如果代理人说可以不用告知那就代表你已经如实告知了。如果2年后出险保险公司一定赔付没有权利解除保险合同了。希望大家能够谨记这一点,同时也希望代理人能够站在客户的立场考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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