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浅议——公孙丑章句上·第九节

原文:

孟子曰:“伯夷,非其君不事,非其友不友。不立于恶人之朝,不与恶人言。立于恶人之朝,与恶人言,如以朝衣朝冠坐于涂炭。推恶恶之心,思与乡人立,其冠不正,望望然去之,若将浼焉。是故诸侯虽有善其辞命而至者,不受也。不受也者,是亦不屑就已。柳下惠,不羞污君,不卑小官。进不隐贤,必以其道。遗佚而不怨,阨穷而不悯。故曰:‘尔为尔,我为我,虽袒裼裸裎于我侧,尔焉能浼我哉?’故由由然与之偕而不自失焉,援而止之而止。援而止之而止者,是亦不屑去已。”

孟子曰:“伯夷隘,柳下惠不恭。隘与不恭,君子不由也。”


自译:

孟子说:“伯夷这个人,不是他理想的君主不侍奉,不是他理想的朋友不交际。他不在恶人的朝堂上做事,不和恶人讲话。他感觉,在恶人的朝堂上做事以及与恶人讲话,就像穿着朝服却坐在泥土煤炭上一样。他发展厌恶恶人的心理,与衣冠不整的乡野人一同站立,就会愤愤然而去,好像要被弄脏了一样。所以,即使有诸侯好言相聘,请他出仕,他也不接受。之所以不接受,在于他看不上那些谄媚的人。

柳下惠这个人,不以侍奉品行不良的君主为羞耻,不以做地位低下的小吏为卑贱。他进职做事,不隐藏能力,一定要按自己的方法做事。被罢黜但不埋怨,处困境但不悲伤。所以,他说:‘你是你,我是我。即使你光着膀子待在我旁边,又怎么会玷污我呢?’所以他自在地与恶人相处但不失掉自己的本心。如果那种人拉着他,要他别离开,他就不离开。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他不屑于拿这种人当回事而离去。”

孟子说:“伯夷这样做事,狭隘;柳下惠这样做事,则显得不恭谨。狭隘和不恭谨,君子不这样做事。”


见解:

在这里,孟子对伯夷、柳下惠两位出色人士做事的特征进行分析,进而阐明了君子应当如何对待恶人恶事

世间的生民,免不了有恶人恶事。畏惧他们玷污了自己,有失于“勇”;所谓“勇”,要“自反而不缩”,也就是说:关键在于问心而无愧。既然有失于勇,在心理上就进入狭隘了。而真正的“仁”者,不因他人的不”仁“而排斥得太过分。这是由“爱人”——尊重他人的人格和自主选择——以及“不忍人”——不忍心他人沉湎堕落于不“仁”的蒙昧境地而希望亲身接近他们以扶正——这两种心理决定的。如果说,因为厌恶恶人而远离人事,恐怕因恶人之多终会走向隐匿吧?这样一来,脱离社会,在行为上就进入狭隘了;“与鸟兽同群而不与人同群”,是断断称不上“仁”之君子的。所以,君子不这样做事。

既然有恶人,不应当以容忍和无奈的态度处之;而要接近他们,以自身的德行和事迹感化他们,引导他们走向“仁”。像柳下惠那样,只是容忍了恶人,无从改变脏污的现状,有失于君子之“仁”的志向;他却又在容忍之上加一份轻浮——你脏归你脏,与我何干——的心理,有一种推脱和鄙夷之感在,不是“以仁为己任”的君子性格

所以说,对于恶人恶事,君子的做法是:不回避、不排斥,接近它、感化它。做到了这一点,不仅可称之为君子,我想也是“圣人”之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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