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5年生娃分手后男方竟然想要回彩礼

2015年,蒲某与李某相恋。后来,因为李某怀孕,蒲某按照当地习俗向李某家支付了10万元现金。两方举行婚宴,同居。结婚登记。2020年下半年,两人结束了同居关系。随后男方起诉女方退还10万元嫁妆,并指控女方不想和他领结婚证,是骗婚。


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并没有错。他们一起生活了五年,期间还生了一个儿子。女子称,6万元用于宴请,其余用于家庭生活费。至于女人出轨婚外情,那更是无稽之谈。延迟登记结婚的原因是因为之前女方未达到结婚登记年龄,然后男方行为不端,与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就问这样的男人,女人怎么会跟他申请结婚证。在这五年的同居期间,女方也付出了很多。这段婚姻虽然没有登记,不是合法婚姻,但也是事实婚姻。因此,女方退还彩礼是不公平的。

我认为法院的驳回是正确的!男方因此而归还嫁妆是不合理的。双方共同生活了五年,期间还生了一个儿子。即使没有执照,实际上已经建立了长期的家庭关系。所以,在两人结束同居关系后,男方以假结婚等诉讼要求返还嫁妆的要求当然会被驳回。女方也付出了很多,同居、生育等也适合实际的婚姻关系。

他不仅对家庭不负责任,不抚养孩子,而且对妻子也不忠。他先犯了错误,甚至还有脸去起诉嫁妆!

这种人除了不支持判决外,还应该受到惩罚。

如果可能的话,他们应该因滥用或欺骗和流氓使用法律而受到相应的惩罚。如果没有相关规定,找机会补上。

男人还是要像男人一样。如果她们连作为男人的基本责任感都没有,她们就不配拥有这种性别。大多数时候,女人都是软弱的。虽然他们不应该挑起性别对抗,但有些人真的很不配。

这里有一个微妙的地方值得你仔细考虑

“无需办证,建立长期稳定的家庭关系”

这是“事实婚姻”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外人在照顾234的,还生了孩子?

这算不算事实婚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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