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兰州市警方开始征集影视投资诈骗线索,涉及多家公司及电影项目。这一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此案共涉及4家公司:北京八毫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中瑞泰丰(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北京中影鑫艺国际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麦丰盛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涉及12部电影:梵高计划》《孙悟空之噬天魔猴》《麦路人》《怒海营救》《诗人》《玩命营救》《欧巴,你好帅》《痞子爱人》《钱在囧途》《全心爱你》(更名为《拳头妈妈》或《出拳吧妈妈》)、《上海上海》《鲁班地宫》。
部分媒体在报道这一事件时,不负责任地以当红明星做标题吸引流量,导致大众误以为电影本身存在问题。这种不负责任的报道不仅误导了公众,还给相关电影出品方和艺人带来了严重的名誉声誉影响。
该案件的本质是兰州警方公告的四家公司涉及到虚假份额,影视诈骗,违法事实是仅针对这四家违法公司的,与项目本身,与明星都无关。在此,我们强烈谴责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呼吁媒体在报道时务必核实信息,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困扰和伤害。影视行业需要更多的关注支持,这样中国电影才能更好的走向世界。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无论是机构还是个人投资影视,都是合法的。自2001年《电影管理条例》颁布以来,国家一直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以资助、投资形式参与电影摄制。尤其是2017年《电影产业促进法》的颁布实施,为电影产业发展提供了更加全面和具体的指导和扶持。其中,鼓励私人企业及个人投资电影项目成为政策重点。在合法框架内进行影视投资,不仅能够享受国家政策的支持,还能分享电影市场的巨大红利。
其次此“817影视投资诈骗案件”违法的是那些没有电影份额,或者仅付少量资金超额溢价超额融资的违规公司,他们利用相关电影非法出让虚假电影份额,而非电影本身,不能因为一些不良媒体的片面报道就对影视行业失去了信心,这是我不想看到的。
影视行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诸多问题,尤其是非法公司的欺诈行为,严重影响了行业的健康发展。为了维护市场秩序和投资者权益,影视行业必须加强自律,有关部门也应加大监管力度,从根本上解决影视投资乱象问题。
影视行业应提高自律意识。行业内的企业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抵制欺诈行为,树立诚信意识,做到公正、透明。同时,行业内部应建立自律机制,通过制定行业规范和标准,加强自我约束和管理。对于违反自律规定的企业,应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以维护行业的良好形象和声誉。
非法公司的欺诈行为是扰乱市场秩序的重要原因之一。这些公司往往通过虚假宣传、恶意炒作等手段骗取投资者的资金,给投资者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必须对这些违法公司进行严厉打击。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影视行业的监管,建立健全的市场准入机制,防止非法公司进入市场。同时,应加大对违法公司的处罚力度,起到震慑作用,让其他公司不敢轻易触碰法律红线。
最后,只有行业自律与有效监管相结合,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影视投资乱象问题。一方面,行业内部应加强自律,提高企业的自我约束力;另一方面,有关部门应加大监管力度,对违法公司进行严厉打击。通过双管齐下,可以有效地遏制欺诈行为的发生,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影视行业的健康发展。
在此,我们呼吁广大投资者、影视从业者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关注这一问题,共同努力,为中国电影产业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同时,我们也相信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中国电影一定能够更好地走向世界,为全球观众带来更多优秀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