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波的黄金时代

前几天在网上看到一篇文章,标题好像是叫“26岁之后不再读王小波”,文中有这样一段话,“但在今天,我对王小波基本没有感情。而且我觉得自己在26岁前的阅读状态基本是一种有毒状态。我对王小波、柏杨、李敖的所谓智慧有瘾。我取的是瘾,而不是营养。他们所说的我基本都懂,我懂得这个道理,而继续迷恋,只是为了附和到他们的嘲讽中去。”

人有时候很容易遗忘,那些曾给予过你帮助的都会变得理所当然,甚至加以贬低,即使你现在觉得毫无营养的东西,你又怎么知道对当时的你会造成怎样的影响呢?我觉得如果能从王小波的文章中感受到任何有趣的都是有益的。

今天我就想说说王小波的《黄金时代》,起初我接触王小波的文章是惊讶于文中很多关于性的描写,给我的感觉是有趣、真实且大胆。中国人深受传统儒家思想观念影响,向来耻于谈性,男盗女娼的事却也没少做。尤其是在他那个时代,远不如今天的思想开放,当时他就敢这么写,足以证明他的勇敢和真实。

王小波曾说:这本书里有很多地方写到性,这种写法不但容易招致非议,本身就有媚俗的嫌疑。我也不知为什么,就这样写了出来。现在回忆起来,这样写既不是为了招些非议,也不是想要媚俗,而是对过去时代的回顾。其实这更像是一种讽刺和反抗,性本来就是一个很普通很正常的事情,却在错误的时间里遭到错误的对待。

其实后来让我感兴趣的是他的幽默和文章的风格,王小波在《黄金时代》里很喜欢用辩证唯物主义。比如说,

“如果陈清扬是破鞋,即陈清扬偷汉,则起码有一个某人为其所偷。如今不能指出某人,所以陈清扬偷汉不能成立”。

初看到这段文字时,觉得很有意思,文章也可以这么写,《黄金时代》里的主人公,王二的性格似乎与这样的描写方式有着某种契合。

“春天里,队长说我打瞎了他家母狗的左眼,使它老是偏过头来看人,好像在跳芭蕾舞。从此后他总给我小鞋穿。我想证明我自己的清白无辜,只有以下三个途径:

1. 队长家不存在一只母狗;

2. 该母狗天生没有左眼;

3. 我是无手之人,不能持枪射击。”

“原来又有了另一种传闻,说她在和我搞破鞋。她要我给出我们清白无辜的证明。我说,要证明我们无辜,只有证明以下两点:

1. 陈清扬是处女;

2. 我是天阉之人,没有性交能力。”

这种写文章的风格令人惊讶和赞赏,有人却说这是粗鄙,没什么营养。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物质世界是按照它本身所固有的规律运动、变化和发展的,“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

“那一天我二十一岁,在我一生的黄金时代,我有好多奢望。我想爱,想吃,还想在一瞬间变成天上半明半暗的云。后来我才知道,生活就是个缓慢受锤的过程,人一天天老下去,奢望也一天天消失,最后变得像挨了锤的牛一样。可是我过二十一岁生日时没有预见到这一点。我觉得自己会永远生猛下去,什么也锤不了我。”

我很喜欢上面这段文字,20来岁,这是每个人的黄金时代,在这个年纪我们想做很多的事,也做过很多的事,也觉得会继续做更多的事,自己会永远充满力量,面对人生,丝毫没有恐惧,面对未来,一往无前,即使前路不可知,又何妨吟啸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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