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于未然,才能减少已然

文字:将就桃木嘻

我一直坚信,公安基层所重在预防,即警之未然,察之已然,犹以警之已然为重。盲目追求破奇案、重案,实为本末倒置。侧重于打击,过分看重下了功夫就能立竿见影,难逃急功近利之嫌。

去所见习已经半月余时,心里莫名地不是滋味,感觉哪里不对,又不好表达。待的愈久,负罪感愈发严重。慢慢地心中寒意渐起,后背透凉。

在那里的半月,只觉诸事不尽人意。比如工作过于侧重打击,少说理宣传。虽有摸排走访,大多流于形式,难落到实处。许多悲剧,只需要前期认真摸排管控多加防范,及时化解矛盾,就可以被扼杀在摇篮之中。有时,老百姓被行政处罚了,却不知道原因......


我办的第一个案件,是无证驾驶案。后来基本每天都能办无证驾驶案,厚厚的卷宗一沓沓。偶然间,我试探性问了一些违法嫌疑人,为何要无证驾驶。有的说以前有证,不知怎么就便报废车辆了,有的说是买的二手车,根本就没证。有的说,不知开个摩托车还需要证。

刚开始不以为意,却是后知后觉,问题很大。无证驾驶高发,值得深思。为何会有那么多无证驾驶的呢?笔者以为,还是宣传不够。处罚一起违法案件,只能制止一个违法行为,只能教育到一个人,对普罗大众来说,效果有限。

常在路边上跑,哪有不湿鞋,难免不发生意外。无牌无证驾驶,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就是灭顶之灾。遇上交警查证,为逃避责任,夺路狂奔,危险系数极大。


在这里处理的最多纠纷的是邻里山林田地纠纷,只要未发生打架斗殴、故意毁财行为,就可以多聊聊,一切好说。而一般的刑事案件,像侵财,最多的是盗窃案,比如今年最高发到蜂桶被盗,常规的家里牲口被盗、家电被偷、钱被偷。

每次跟着师父出警,心里很不是滋味,这类案件,一般只要农户提高警惕,警察及时做重点人口排查和管控,发案率会迅速降低。

办理这类案件,一般是去受害人家询问调查、现场勘察,询问受害人是否可以提供相关线索,只有受害人有线索且初查属实,才会立案继续调查下去。


如果受害人无线索、无证据,嫌疑人去哪里找呢?一般就不了了之了,像这样滞留的盗窃案又有多少呢? 就算找到了嫌疑人,集齐证据也难于上青天。

这种现象不禁让我思考,为什么盗窃这样的案子会在农村频发,公安机关有没有合适的方式去防范呢?盗窃为何会从正常思维里的黑夜偷摸盗窃、偷掰田间瓜果蔬菜粮食,发展到了现在‘白盗’屡出呢?

归根结底是盗窃犯罪成本与破案成本比例悬殊。嫌疑人只需要一个简单的想法,一个头脑发热的动机,就可能会去盗窃。


交通的不断改善,无牌无证三轮的大量使用,增加了流窜作案的可能性,使作案人和受害人之间可能就没有任何交集,作案时间地点一个可能是偶然的选择,让我们真的很难去初步排查。

如何排查,我想到的是调监控,可师父告诉我,农村很少有监控,在农村的集镇上还好说,但大部分盗窃案子都发生在农村下面的自建房里,监控是稀有物。我们就只能采取最原始的走访、巡逻、蹲守方式。

可是,这样一个农村基层派出所,几万人口只有三四名警力,加上协警也不足十人,除了盗窃,还有交通等其他好多事情要处理。而且农村辖区广大、地广人稀、交通不便。


所里的警力每次应对报警出警都忙不过来,去稍远的地方出警,来回花在路上的时间就要三四个小时,加上处理纠纷要花一个多小时,要是出了两个矛盾纠纷,这一天就只能光顾着忙这个了,哪有多余的人调去天天去巡逻蹲守?

其实破一件盗窃案与破一件杀人案在理论本质上没有太大区别,破案方法也大同小异,但是杀人的犯罪成本却远远高于盗窃的犯罪成本。而盗窃案基数很大,通常是前一件盗窃案蹲守没结束,后来案件已经积压数件了。

嫌疑人如果流动,离开了本地,没有连续流窜作案,一个基层派出所能够跨市跨省的去调查锁定嫌疑人吗? 真的很难,就算抓到了嫌疑人,如果嫌疑人就是不供认自己盗窃,并且有一定的反侦察能力的话,盗窃的证据收集真的很难。


这一系列的困难都导致了这类案件的积留,从价值不那么高但是花了很大心血的家禽到价值较高的名贵药材被盗案,从价值几百元的腊肉到几万的金银首饰的案件,要么不立案,要么一直存在着,这样明知事情发生了,却成了烂尾案。

其实,我觉得从性质上看,公安基层所是公安机关派出的一级管理治安工作的基层组织,是密切群众的窗口和纽带。派出所开展的各项公安工作直接面对群众,其与群众接触最广泛、最直接、最密切,公安派出所的本职工作如果松动或削弱了,整个公安工作就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个人觉得因此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才是基层所该做的。实践也证明派出所的基础工作建设直接关系到整个公安基层基础建设的成败。

而且,基层所设备简陋,警力不足,破不了杀人抛尸、流多结大案。因为这样我才真正感受到基层所的防确实是大于治的,派出所有它的局限,只能做些最基础的不计成本的工作,要认识到以前觉得很无用的各种各样的宣传工作作用很大,要让群众自觉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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