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行事当“义之与比”---学《论语 里仁第四》第十六章

        今天学习了《论语 里仁第四》第十六章:子曰:“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这章意思是,君子能够领悟的是道义,小人能够领悟的是利益。具体含义是指君子与小人价值取向不同,君子于事必辨其是非,小人于事必计其利害。所谓“利”,是指金钱、财富等物质利益;所谓“义”,是指道义、正义等超越物质利益之上的道德价值。

        君子行事按“义以为质”,做什么不做什么都是“义之与比”后才为之的。而小人只讲究私利,以利来衡量,会为利益舍弃道义,做事只想到有没有利可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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