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洲芳文.乡情049]我喜欢诗和远方,但更爱故乡的‘土里土气’

90后的我,故乡生活了将近20个年头。

都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我也深深地认可这样的一句话,一直找机会为喜欢的东西去执着。

豫南即故土(来自网络)

01

先是去了厦门这个海滨城市,在这里打工的空余里,终于开始了诗和远方的第一站打卡——大海。

当我真真切切地站在厦门的海边,享受着海风的咸腥和这异域人与人之间的友善;耳边传来那些男女老少在浅海区的嬉戏声及附近一些闽台水果小贩的叫卖声。

接着,顺道去了厦大,感受这所近代以来,一直有着重要影响的大学气息。我不知道大学应该是什么样子才算好,但是厦大的一切确实让我喜欢。

后来,随着不同阶段的人生不同思考,流浪南北,一边在现实的无奈里去努力生存,一边尽可能利用机会去体验诗与远方的美妙。

先后去了苏州、北京、南京、武汉。看了看苏州博物馆和园林,对于苏州的过去和近代有了一个大概的轮廓,让我更多了对于它的印象;体验北京这个历史古都的苍老和现代的高速发展,感受着它历史文化特有的气息及现代都市繁华的一幕幕;南京,这个六朝古都的江南风情,特别是近代以来,它经历的一次次战火浩劫及人间炼狱的沉重,还有它特有的历史繁华的遗迹;对于武汉这座城市,站在长江大桥和黄鹤楼上,自然地想到古代诗人的那句古诗和一系列发生在这里的历史云烟,真实地感受着这个城市特殊风貌。

所谓诗和远方,我觉得可以是某一个一直想去还没有去的地方,也可以是某一个笼统的远方。

大概一个月以前,我很迷茫地找工作,一个南方的姑娘曾问我一句话。

“你将来打算在哪里发展?是留在远方的都市还是回到家乡呢?”

从现实角度来说,这远方的都市,不管是北上广深一线还是厦门这样的二三线城市的远方,哪怕就是远方一个不起眼的异乡小城,对于我而言,都是不可能一直留下的,只是为了生活,不得不在我人生的这样一个个小驿站里驻足。

其次,从自己的故土情怀出发,我还是爱故乡的,尽管那儿有万千不足,但依然挡不住爱的魔力。正如一句老话所言那样。

“金窝银窝不如俺的狗窝”

况且,我在任何一个驻足的驿站,都不能说是金窝银窝,只是勉强讨生活罢了,于我而言,这永远都不是人生最后的归宿……

我想,归宿大概还是在那个‘土里土气’的故乡里,谈不上发展,只是说未来可能先在家乡某个城市过渡讨生活吧。

02

故乡小镇腊月

魂牵梦绕着故乡,步履匆匆走在一个个异乡都市繁华里活着,我这个漂泊南北的游子,也有了一些乡愁。

故乡属于豫南,地处鄂豫陕三省交界地方的某个小镇。

我承认这里,是一个充斥着各种粗野词汇的地方。特别是在邻里乡亲或父子兄弟妯娌间为了一些生活矛盾吵吵闹闹的时候,可这毕竟只是偶尔的事,也不能说这是我的故乡独有的地方特产。

大多数的日子里,乡里乡亲都是朴素的,勤劳的,热情大方的,就是对于一个路过故乡的异乡乞讨者,也能给他们盛一碗面条,一个馒头给予能力所及的照顾,特别是在我人生的前十五年。

每逢抢种抢收的日子,总是你帮我我帮你,及时把作物种上,把小麦玉米等又及时的抢收回粮仓里。没有谁使唤谁一说,无非是合理利用有限的资源。没有牲口和机械的帮着有牲口机械的乡亲干活,回过头他再来帮你,没有过分计较谁吃亏谁沾光。这也叫‘换工’。

遇到父母需要去卖瓜卖菜走街串巷时,倘若我还没有放暑假或寒假,往往总少不了去某个婶子或某个哥嫂等一些乡亲家里吃碗鸡蛋面或肉丝面一类好吃的。如果他们家里有葡萄,无花果等水果时,总会笑着给我一些,带到学校里吃。

这箪食瓢饮虽算不上大恩大德,但放到特殊的环境里去,都依然是值得怀念和感恩的。

当然,这里还是一个传统的地方,这里有种种繁文缛节的规矩和世代相传的偏见,影响着很多乡亲们。比如喜欢对于红白喜事大操大办,特别是丧事上,很多老人省吃俭用一辈子,最后的归宿时,家人却为了许多虚无的东西,大操大办,借着逝者的名义撑起所谓孝子贤孙的名声;比如对于女孩子,总是处在重男轻女的传统思想里,如果家里条件一般,大多都会让女儿早早辍学打工,来帮家里供养兄弟求学或帮家里翻修房子,帮弟兄娶媳妇等。

这只是我人生前十五年,对于故乡的一个大概轮廓,有好也有不好。如今,又已经过去了十多年,家乡紧跟时代的发展机遇,故乡也在不断改良完善中,形象也有了根本的改变。

如今,每次踏上故乡的土地,融入故乡的空气里,都会发现一些时代给予它的变化。

从前,随处可见的土坯房,危房,在故乡统一部署下,都被一一改造,切切实实的保障了乡亲们的居住环境,那种外面大雨屋里小雨的情况将不复存在;故乡那没有月色的漆黑夜晚,也因为被装设了太阳能路灯,让乡亲们在漆黑的夜色里出行,也能一路平安;还有其他诸多方面,也就不一而论了。

当然,这都是看的见的好的变化,还有一些不好的问题。比如贫富差距日趋严重引起的一系列问题,断亲现象,留守的老弱妇幼问题等。

如今,留守在故乡的父老乡亲们,虽然物质水平都比从前有了明显的提升,但吃惯苦日子的他们,大都舍不得在吃穿上去讲究,依然在用一把老骨头在自家的一亩三分地里劳作。

不年不节的日常里,回到故乡,经常看到他们穿着陈旧的外衣,戴着早落伍的帽子,走在故乡的某个路口边,随口跟来往的乡亲用着老俗套的话笑着打着招呼,包括我。

“恁在弄啥哩?吃饭了某?啥时回来哩?现在在哪上班哩?……”

即便知道,这只是一句句客套话,但我还是激动的。因为,这一句句这样普通又亲切的乡音,在远方,几千里外的异乡是多么缺乏啊!

03

自家的麦地

也许,我是玩着泥巴长大的孩子,也许,故乡的空气里还有熟悉的味道,记忆的思绪还未断线,也许,那儿是孕育我生命和点燃青春年华的地方……

不管如何,真要我去拿任何一个遥远的诗和远方跟故乡做比较进行选择归宿,我都会选择故乡,都会去爱它。

可能,会有不少农村的朋友疑问。我们农村的孩子,辛苦读书十多年究竟是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有能力脱离那个‘土里土气’的故乡,紧随潮流融入城市,给自己及下一代创造一种幸福的根基?

这种想法,有错?我承认没错。不过还是谨慎地告诉你们几点,特别是能力一般般的人。

其一,为了融入城市而融入城市,当真幸福?还有诸多一辈子都在乡下的人难道就不幸福?

其二,背几十年的房贷,顶着天大的压力,去奔波劳碌,这就是你追求的幸福?

如果,觉得这就是你的幸福动力,那我无话可说,也不多议论。毕竟,幸福向来是一个开放性问题,每个人有每个人的追求,尊重即可。

没错。故乡是‘土里土气’了些。它没有都市里车水马龙的繁华,霓虹灯的闪耀,好的教育或医疗等资源,没有好的前景等,但是,它有人与人之间基本的亲切和慢节奏的生活方式。

这点也是为什么许多老人被孩子接到城里,却享不了城里的福,宁愿回到故乡生活的原因之一。

况且动辄数十年的房贷,谁能保证数十年不失业,永远都是稳定的薪水呢?与其如此,我觉得倒不如努力工作,把房贷的钱拿来为未来和梦想铺路。

毕竟,比起远方的异乡都市,故乡在物质生活上都是相对消费低的一个地方。

所以,即便故乡‘土里土气’,有诸多不足,但我都会去爱它,就像爱自己一样,接受它诸多的不完美。

至于诗和远方,也许会在现实的无奈里暂时搁浅一段日子,但绝不会让它在无奈的现实里消亡,还会执着的喜欢,像一首歌曲那样。

“等到我们老的,哪也去不了,你还把我当做手心里的宝!”
九洲芳文,乡情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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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作者,一个热爱文字,创作文字的业余小编,一个热爱生活,为生活挥洒汗水的打工者。

唯一的父子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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