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鬼的颤音》读后感(201803)

每十三年举行一次、仅限十三岁以下的少年参加的格里姆斯利小提琴竞赛落下了帷幕,年仅九岁的女神童卡姆琳获得第一名。作为奖励之一,她获得了用著名的“四分之三大小的斯特拉迪瓦里小提琴”(俗称“小个子斯特拉”)在卡内基音乐厅做汇报演出的机会。演出之后举行了盛大的庆祝酒会,而按照惯例,小提琴被放进一个特制的琴盒,锁在有专人看守的绿室里,稍后将被存放进保险库,待到下一个十三年举行的竞赛后才会重见天日。就在庆祝会大功告成之际,负责看护小提琴的保安却发现,那把价值连城的“小个子斯特拉”不翼而飞,绿室里只留下了一个空空的琴盒……

男主角名叫丹尼尔·雅格布斯,双目失明的小提琴老师,由于年少时参加“格里姆斯利小提琴竞赛”,遭遇“潜规则”,愤然出局,从此对该竞赛耿耿于怀。无意中卷入小提琴失踪案乃至后来的凶杀案,成了最大的嫌疑人。雅格布斯与他的老朋友、从事保险业的黑人威廉姆斯·纳撒尼尔,以及他的新学生,来自日本的品川由美小姐,组成了一个奇怪的追查、逃亡三人组合,去到了由美的故乡,日本九州。在那里,雅格布斯的遭遇令人嗟叹,令人惊喜,结果更是出人意外……

小说在侦探情节之外,涉及了一个小提琴交易中通常见不得光的黑暗世界,这个表面看来高贵的白领结燕尾服的古典音乐圈里,实则涌动着贪婪的暗流。这里所谓的小提琴交易,除了一般意义上的小提琴买卖外,还有就是小提琴竞赛,即书中的“格里姆竞赛”,那些13岁的孩子,情感仍很脆弱的年龄,被投入劳累、残酷的相互竞争中,就为了达到某种人为的‘完美’标准,对这些孩子来说,这些竞赛的残酷程度,不亚于斗鸡时让对手鲜血淋漓。而一群毫无道德可言的无耻的教师、经理人,代理人甚至父母亲们,如书中的维多利亚·雅布隆斯基、蕾切尔·刘易森、霍尔布鲁克·格里姆斯利、安东尼·斯特雷拉、鲍里斯·德杜比安、刘易斯、辛西娅·范德等,为了各自的目的,以竞赛为手段,使得原本应该高雅的音乐圈充满铜臭味、世俗气,甚至弄出了人命。书中的主人公雅格布斯,曾经深受“竞赛”之害,在眼睛失明后的“黑暗世界”里,在与纠缠着他的“眼睛”和“龙头”的噩梦争斗中,领略了音乐的真谛,明白了世上还有比音乐乃至生活更重要的东西。他不愿“看着”像他一样音乐天赋的孩子,或重蹈他当年的覆辙,或过早地沦落为平庸之辈。为此,他付出了超出常人许多的努力,几乎凭着一己之力以及唐吉诃德式的执着,与音乐圈里“贪婪的暗流”作着不懈的抗争…

掩卷之后,更多的是对人性的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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