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居家养老发展的启示

1.文化传统深刻影响养老模式,“中国式养老”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西方文化将照顾老人的义务归于政府,子女对父母在法律上没有赡养义务,在这样的文化背景下,西方居家养老制度往往由政府负主要责任,强调社会化服务,强调社区的作用。东方国家深受儒家文化和孝道影响,老龄化严重的日本、新加坡居家养老服务仍然突出家庭和亲情的作用,在政府支持的基础上发展突出家庭和社会作用的居家养老模式。

中国拥有“百善孝为先”的传统文化,在学习西方完善的养老服务体系时应当充分考虑我国的地缘和亲缘优势,发挥历史传承所形成的孝道观念和生活习俗,力求依托家庭这个组织,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养老体系。而社区居家养老作为现代养老模式是城市社会养老的一种崭新尝试,正是缘于中国孝道的延伸,缘于现代人生活质量的追求和思想观念的深度转化,是中国式养老的未来发展趋势。




2.社会保障制度决定着居家养老的发展程度

流行的社会保障模式有社会保险型(个人、企业、国家三方出资)、福利国家型(国家与企业出资)、强制储蓄型(个人和企业出资)。居家养老的具体筹资方式因各国社会保障模式的不同而存在差异。稳定可靠的资金来源是居家养老得以发展的前提条件,但凡建立起完善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国家,无不依托本国的社会保障体系获得了稳定可靠的资金来源,从筹资角度看,居家养老模式在实施不同社会保障模式的国家之间存在较大差别。

美国、日本、德国的社会保障模式是典型的社会保险型,新加坡采取中央公积金制度,是典型的强制储蓄型的社会保障模式。这四国居家养老筹资以其社会保障体系为依托,居家养老所需主要资金来自于由医疗保险衍生而来的长期护理保险的保险金,如存在资金缺口,则通过社会救助、慈善捐赠、公益服务、自身储蓄等渠道筹资解决。




英国、西班牙以及北欧国家的社会保障模式是福利国家型的,这些国家居家养老服务基本上由国家以福利的形式提供,居家养老所需资金大部分由国家承担;为提高效率,政府在提供某些福利性居家养老服务时,会根据接受服务对象的经济状况收取一定费用,这个费用按政府定价(远低于市场价)的一定比例收取。可见,居家养老的发展是以完善的社会保障为前提的。

我国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应该与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居家养老的发展不能超出由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所决定的社会保障所能达到的水平和范围,否则,居家养老的发展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甚至造成新的社会不公平。近年来,各地对居家养老模式发展的一种新的探索与实践,引导居家养老模式向深层次发展,为居家养老模式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发展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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