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道法自然”与“和光同尘”

正因为“道法自然”,所以我们在提升自己修为的时候,就要不断自我打磨,把心性上“不自然”的东西消去,这样才能超越导致人们不能“道法自然”的障碍,真正做到“道法自然”。关于如何消去心性上不自然的东西,老子曾说:锉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湛兮似或存。

锉其锐,是说要抹去人心灵深处伤害人的棱角,宽以待人。大家观察现实社会,一些人心里有很尖锐的东西,要么做事伤人、说话伤人,乃至眼神伤人,这都是一个人心理的“锐”。一个人的修为提高,就是不断地“锉其锐”,从而让大家觉得愉悦和心情舒畅。如果说一个人和别人打交道,让人不舒服,让人心理不痛快,吗说明自己的心性还需要不断地打磨和修炼。可是如果我们问为什么心里这个“锐”?其实就是心中的“我执”,而这个“我执”恰恰是让人带着“小我”看世界而不能道法自然的内在原因。

解其纷,是说一个人要有慧眼观潮的能力,在乱世纷坛的杂象中看到其实的状态和真实的东西,从而准确地把我规律。如果一个人被外在现象迷惑,根据看到的片面情况就妄加评论,这不是解其纷。

和其光,是说一个人的修为要不断地开启内心的光明,让自己光亮的一面更加显现。

同其尘,是说一个人无论在任何环境里,都能很好地工作,都能不故意显示自己的聪明而让人不舒服,无论和谁打交道,都能对人诚恳、谦和。

一个人如果真正做到了“锉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实际上就是把心性上的缺点超越掉,从而能够不带自己的偏见和执着与外界打交道,这个时候才能圆融无碍,道法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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