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31

一 女子在成都某火锅店内,因室邻桌抽烟与之发生争执,被对方辱骂并泼洒了不明液体。J方 调解后要求双方互相道歉。

@北京大民 认为:

一,公共场所室内禁烟是文明的行为。作为一个男子。吸不吸烟并不重要。他应该遵守公共道德和体谅妇女和儿童的需求。

二,火锅店作为一个经营场所,没有按照要求提示禁烟。也有一定的责任。现在这家火锅店已被总店罚款5万元,并限令改正。

三,我认为:女子一方。有理有据的向其他顾客提出合理的要求。并没有过错,也不需要向对方道歉。

四,男子辱骂他人,向他人泼洒不明液体,造成别人财物的损坏,需要赔偿相应的损失。这种行为应该也附带一些法律责任。

在公共场所吸烟也应该受到处罚。

综上所述,我认为女子一方在维护公共环境,她没有任何过错。而吸烟的男子。不遵守公共道德,本身还触犯了法律。

我觉得这不是双方互相道歉的问题。而是应该有J方主持公道,对男子进行处罚。

以上是我个人的看法,对这件事儿您是怎么想的?欢迎您留言评论。谢谢您的支持谢谢。

@北京大民 感谢您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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