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

      太过的在意一个人只会让你慢慢的为之沦陷,喜欢是一瞬间的事情,或许是一个眼神,一次凝视,又或者是一次擦肩而过。

  同时,喜欢上一个人是幸福的,是满足的,这种感觉就像是还没有吃到蜂蜜就似乎已经知道它能够甜到你的心里,乐此不疲。

  分手后,她曾给我写过这么一封信,信里边有这么一句话“以后要找就找一个不用你刻意讨好就会对你好的人吧!”

  看完后,我的心里百感交集,这句话的意思令人费解,是无路可走时的无奈,还是她本来对我就是这么一个态度。

  后来,我也不太去在意这么多了,是啊!一味地自作多情,在她看来不过就是在向她乞求她的施舍一样。

  高高在上,而我卑微如尘埃。

  说,喜欢上一件东西或者是喜欢上一个人,要先学会假装,就像是某一学科,当你假装很喜欢它的时候,久而久之你就会真的喜欢上它。

  而忘掉一个人,也是这样的,不要去时时刻刻在意她,她在你的脑海里的记忆也会自然而然的随之淡化。

  就像那句话说的那样。

  从狂追到放弃,可能只是短短的几天。从恋爱到结束,可能还长不过一部电视连续剧。从搭讪到上床,可能只需要一个被酒精浸润的晚上。

  可悲,可叹,这便是所谓的速食爱情。

  我也曾为她疯狂过,也曾为她勇敢过,和她在一起,我曾无惧与人为敌,也因她而懦弱,此后我不敢轻易动情。

  想起曾经那些说出来都不带一下结巴的誓言,除非黄土白骨,否则我守你岁月无忧……

  相爱容易,相守难,不是每一个都能遇到自己的白马王子,也不是每一对情侣都是梁山伯与祝英台。

  在一起时的:为你,我愿千千万万遍,再到后面的!彼此无法忍受,然后再回忆着和她曾认为的感动,现在却是对自己的暗暗嘲讽。

  慢慢的也才真正的知道,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

  爱情里最怕的就是一人是爱,而另一人却只是喜欢,不成一比一的爱情,不能得到永远的平衡。

  或许刚开始时,两人能够一起努力的维持着这一平衡,但是终有一天,就像天平一样,会因为某个托盘上多了一粒沙而发生难以逆转的偏移。

  不成正比的爱情不可能长久,不愿付出的爱情不可能甜蜜。

  说到底,爱这件事跟人有关系,而跟你做了什么没有太大的关系,甚至没有关系。

  什么海枯石烂,现在看来终有一天,海也会枯,而石也会随之风化。

  真正的爱情,是毫无保留,是,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

  相信吧!世界上总会出现这么一个人,会毫无保留的爱你。

  在最无能为力的年纪却遇到那个最想照顾一辈子的女孩,是无奈,是悲哀,是造化弄人。

  故事的开头是“我爱你”,而故事的结尾却是“我爱过你!”。

  最后,愿你所努力的,到头来都能如你所愿,既然不能相守白头偕老,便只能各自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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