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的爱是缄默的永恒——《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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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许三观卖血记》,那句“来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仍在脑海里徘徊“。我对许三观的印象一开始是极度讨厌的,因为他卖血前拼命喝水,自我感觉他有点愚昧无知。但到最后我却为他潸然泪下,因为感人的父爱和责任。

余华先生的作品以现实著称,甚至带有很浓厚的血腥暴力,同时也传达了令人有所思的道理和精神内涵。

首先,我在其中读出了——人世间的温情。

在现实社会中,许多人会因家庭中的一小点矛盾而大大出手,最终换来民政局的新本子。而在许三观的生活里,他在娶回妻子之前,妻子惨遭何小勇凌辱,并在结婚后,妻子替何小勇产下一名男婴,取名为许一乐。但这一切,许三观都不知情,白白替何小勇养了九年。时间流逝,许一乐不断长大,面容与许三观天差地别,却和何小勇面容别无二致。不久,许三观就知道了他白白替别人养了九年的孩子。平日里斤斤计较,粗俗无比,容不得吃半点亏的许三观,怎么可以受得了这种窝囊气,给一乐的第一反应就是不管不顾,随他而去。

但当许一乐回去找亲生父亲被当场给撵了出来,悲痛欲绝的许一乐认为自己没有人再要他了,一直向西走。可是呢!不是亲生的,却比亲生的还要用心,让父爱冲破血缘的牢笼。在藤椅上躺着,看似无所事实,实则眼睛一直盯着门口,不断来回转圈,盼望着许一乐回家。最终还自己亲自出门寻找,找到后,先是不停的懊恼发泄,可紧接着又背起一乐,慢慢地走去胜利饭店,用买血的钱穿越所有的隔阂,传达浓浓的父爱。

买血是有节制的,不能过度,否则就有生命危险。但在子女生死攸关时,所有的节制皆是借口。一乐后来生病了,需要在上海治疗,可是连最基本的费用都没有。没有办法,就去卖血,血是一棵摇钱树,总用不完。许三观不断卖血,卖掉了气力,卖掉了温度,甚至不惜卖掉生命。路漫漫,一口盐,一碗水,一颗爱子之心,无不让人湿了眼帘。用自己的鲜血把孩子的命续上了,用自己的鲜血展现了底层民众最耀眼的人性。

其次,《许三观卖血记》中还透露着淡淡的平等观。

平等是什么?在百度百科里,平等是社会主体在社会关系、社会生活中处于同等的地位,具有相同的发展机会,享有同等的权利。然而,在余华的书中,此种平等消失的无影无踪,存在的只有赤裸裸的压榨和剥削。

许三观在生活中处处追求“平等”,全城镇的人家在困难时代,也一律平等,除了李血头。当全城的人们都是灰头土脸,面色发黄时,只有李血头的脸上还有红润;当全城人的脸上的肉都少了,只有李血头的脸上的肉还和过去的一样多;全城的人都愁眉苦脸,想着日子如何维持下去,只有李血头整日笑嘻嘻的。吴思曾在《血酬定律》中有言:那些官宦子弟,满嘴的仁义道德,实则一肚子的男盗女娼。用在此处最好不过了。一个普普通通的医生,却也露出一副丑恶的嘴脸,压榨着百姓。

在那个年代,平等是什么?是有势力,是有权力,是有能力的人的平等,是蒙骗社会底层的噱头。

最后,这本书含蓄表达了为人的尊严,这也是让我最悲愤的地方,但也是最庆幸的地方。

看完这本书后,我一直在思考,人如何才算有尊严?我相信很多人和我一样,想到这个问题都是一脸懵,完全不知道如何回答。尊严是什么?我活一世,我的尊严又值多少?

许三观年老体衰,走在街上一副老气横秋的样子。他为了家人,为了生活,卖了很多次血。当再次经过胜利饭店时,想起“来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但这个要先抽血。无可奈何下,只能再次去卖血。可是他却被新来的血头凌辱,说他一身的猪血。他慌乱了,满脸泪痕,在街上乱串,他哭着说:我人老了,血不值钱了,没人要了,要是以后家里再遇到什么灾祸,该怎么办?他的家庭进入了太平盛世使他不知所措,陷入无法言说的孤独无助。

尊严是什么?是许三观放下身姿,乞求血头,挽救孩子的生命。

尊严是什么?是许三观奔赴千里,冬夜吃雪,血抽气无,只为去看看孩子。

许三观用一生的时间诠释了何谓“尊严”,用一生的时间诠释了何谓“父爱无疆”。

这个故事不算太长,但道出了人世间的喜乐悲欢。如果它有颜色,那一定是灰色,参杂发干的血的红,有浅有深。

第一次卖血,换来了许三观一辈子厮守的许玉兰。

第二次卖血,为了不是许三观亲生的儿子许一乐。

第三次卖血,许三观去看内心深处的女人林芬芳。

第四次卖血,灾荒连年许三观带妻儿去吃碗面条。

第五次卖血,去讨好许三观二儿子许二乐的队长。

第六次卖血,担心许一乐过不好把钱全给许一乐。

第七次卖血,许三观儿子许一乐患了严重的肝炎。

第八次卖血,许三观为自己卖血,回忆往生被嫌。

笔锋一转,且看当下。许三观式的人已经很少了,但许三观所传达出的思想和精神仍然在当今闪烁,这也是书籍最为可贵之处,写于当世,教于后世。

刘安曾有所言:慈父之爱子,非为恨也,不可内解于心。父亲对子女的爱,大概并不都是为了企求得到任何物质性的回报,而是源于本性,出于本心。父爱如山,岿然不动;父爱如海,辽阔深远。

也许,父爱是朱自清先生笔下:我看到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下身子·····他用双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倾,显出努力的样子。

也许,父爱是威廉·斯马特先生辛勤上班,晚上回家操持家务,独自一人抚养六个孩子,没有丝毫怨言。

也许,父爱是他那手上厚厚的老茧,是一沟一壑都是岁月镌刻所留下的痕迹,是霜雪白了父亲的双鬓,是生活压弯了他那笔直的腰背。

我们的父亲都是一位非常普通,非常普通的人。但那位普普通通的人可以在你无理取闹后依旧会站在地铁口等你,可以把早起当成习惯只是为了送你上学:可以在互相生气后先耐着性子来哄你,可以在你丢三落四后默默为你做好准备;可以在下雨天校门口接你时悄悄把雨伞偏你。

父亲总是寡言少语的,我与他一样 木讷,不善言辞,或许他早已将自己的爱和关心隐藏在每一句玩笑话里。父亲的爱更多的是缄默,不会多说,但是分量永远不会少。

感谢余华先生的《许三观卖血记》,让我明白:父亲给我们的爱也许不完美,但却是最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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