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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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芳华》被张艺谋拍成了电影,当时受到许多人的热烈追捧。到底是张艺谋又消费了一波自身名气,或是《芳华》本身就已经是个标识。不清楚(最大可能是,只有身为张艺谋这个岁数的人才懂芳华)。不过成片出版后整体反响不错。由于种种原因,电影版我并没看。直到前段时间朋友推荐,才仔细品读。谁知电影版更不愿看了。生怕心中那些唯美的印象被当代小鲜肉不懂珍惜的毁掉。

在我看来,这不是一本娇滴滴的回忆青春的书。70年代的那一帮人,如果放到现在,绝对比现在这一代的青春年少要懂得责任,懂得付出,懂得牺牲。当然,年轻如他们也并不能褪掉一身的标签:对未来的幻想、对理想的追求、荷尔蒙的爆发、小男生/小女生幼稚的小心思。所以印证了那句话: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贫穷的社会让大家都早早懂事。那真是一个操蛋的时代。

英雄的概念或许只有在当时才能被鼓舞被效仿。那真是一个“洗脑”的好时代,也曾经有过强烈的正向价值观。当真真的出现一个“雷锋”式人物在面前的时候,一方面崇拜,一方面内心的丑恶与无耻又蠢蠢欲动。所以在刘峰爆发“触摸事件”之后所有人才像是终于松了一口气。大家尽显丑恶嘴脸,全然把刘峰对大家的帮助、刘峰的好抛诸脑后(良心难道他妈的不会痛吗?)。把一个神坛上的人拉下水,都能想象那得有多爽——爽到你高潮更迭,永不退消。谁也不愿意让身边存在一个如此优秀,如此大爱的人。人们躲在阴影里,像潜伏在黑暗中的老芥,等你一犯错就一口把你吞掉,连渣滓都不剩。刘峰也懂这个道理,一次次求死,想满足所有人,包括他自己的愿望。还世界一个清净,还自己一身光辉。

解放后,我们发现了更现实和更不能接受的对话。

郝淑雯的老公赶上经济发展好机遇,摇身一变成了房地产大BOSS。郝淑雯想为残疾的老战友刘峰谋个职位。她老公这样问:

他(刘峰)能干什么?

还残疾了,我公司不可能养闲人啊!

让他去看狗吧,我们公司门前两条看门的“藏青”让他照看,行了吧?!

刘峰在海南闯荡的时候,小曼问他,和爱人怎么样。刘峰真是可怜。“以前她嫌我没出息,然后我就出来挣钱了。后来我出来挣钱了,她嫌我没时间陪她,她和公交司机跑了。”

突然想起有人说的话:出去做几年,多攒点钱,然后回老家找个老实人嫁了,这一辈子也就圆满了。WTF?老实人做错了什么?

熟悉吗?心痛吗?恶心吗?

现在我们给残疾人施舍点善款要提防别人骂我们傻逼,人们只能偷偷做与良心同步的一些小善举。公益和慈善变成了投资机构敛财的工具。家长的教育变成了出门不要吃亏,而不是互相帮助。近两年连扶老大爷过马路都要见报上热搜。做丁点好事要大肆宣扬人尽皆知。经济高速发展让我们得良心跟不上步伐了?难不成还要停下来过几天苦日子等一等?

真的,

一个始终不被善待的人,最能甄别善良,也最珍惜善良。

真的,

吃过很多苦,吃了很久苦的人才最珍惜眼前的甜。

世界再怎么丑陋,人心再怎么险恶,社会再怎么现实。也不应磨灭了我们选择善良的权利。

我总劝我活的真一些,匆匆也就这么几十年,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么?

有些错,可能需要一辈子忏悔,有些事,可能需要一辈子弥补,有些人,也可能需要一辈子错过。

(没忍住,电影版芳华偷偷看了。和预想的一样,破坏了心中的美感。小鲜肉们再怎么努力也演不出那种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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