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今:由体系化思维引发的思考二则

今年的最后两天,我在依旧人头攒动的图书馆里,重新打开了导师的《论知识产权法的体系化》。巧合的是,去年这个日子,我也在读这本不足二百页的小册子,只不过心境大不相同。彼时我正焦头烂额地写一篇名为《著作权法教义学的困境与出路》的法理学课程作业,完全功利性质地拾人牙慧,只期凑够字数尽快应付了事。题目气势恢宏,实则虚有其表,问题分析浅尝辄止,解决方案浮于表面,现在读来颇为赧然,唯有导师书中灵光投射下的只言片语还有些许可取之处。再让我碰这个题是万万不敢动笔的,只觉当时的不自量力实在好笑。如今再度翻开已然泛黄的书页,只觉字字珠玑,处处共鸣,恨自己若能早点发现一直寻求的答案就在身边,之前又何苦浪费那般多的情绪与时间。

重读《体系化》的动因部分源自我的毕业论文。《论展览权》初稿暂且算作完成,虽然绝对称不上文采斐然,论证精深,但可以肯定的是,幸得导师在选题和开题时点拨一二,我的写作过程绝对称得上快乐。受益于导师的言传身教,除了追求把法教义学分析的部分做牢做实,我另把重心放在了对规范目的的探寻与规范历史的追溯上,在艺术史与传播理论的滋育下,倍感法学作为日常生活各领域社会关系的调适者,既富于魅力,又担负重任。社会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法学,尤其是与技术唇齿相依的知识产权法学,理论的稳定性在现实的不断挑战下更显岌岌可危,虽然自波普尔后,科学得以冲破追寻绝对正确的桎梏,不间断、不言倦的证伪被认为正是其闪耀的精神所在,然而动荡的规则之下论何秩序,体系化的必要性就此凸显。与此同时体系化思维所带来的,关于规范、关于科学的美的享受,几次让我在写作过程中产生头皮发麻的快感,甚至为了思考一个词语在规范意义上的最佳解释,夜半清醒得辗转反侧,难以安眠。另一部分动因是特殊的时间点令我觉察自省之必要。这几年经历不少事情,心境甚至于立场几经波折变换,好友笑我“看似冷静理性头头是道,实际上想起一出是一出”,我深以为然地笑纳,并认为在上蹿下跳,摇摆不定了这般长久之后,终于窥见我个人真正所求之物的几分模样。在即将暂别这世间最自由包容之处,真正迎战社会之际,我几乎是不受控制地打开文档,敲击键盘,让此时此刻于我而言无比珍贵的心绪诉诸一些暂可长留的形式,以在未来必然要经历的泥泞黯淡中,得以寻回一缕指引方向的光亮。

一、抗碎片化

第一点思考是抗碎片化,或者用一句扩写更准确地描述:体系化建构知识,碎片化发展知识。效率至上的社会如高速旋转的破壁机般暴力切割人们的时间,消磨求知的热情。讲不清碎片化的认知习惯和抖音快手是谁催化了谁,但需求旺盛推导不出合理正确。面临宇宙庞大而无尽的未知,若从差异出发进行普遍意义的个案分析,我们必将在绝望中走向崩溃。唯有寻找共同、验证共同,并通过共同将不同的个体联系在一起,我们才有可能在绝望中看到希望,在未知中把握可知。这便是体系化思维之于认识世界的必要性。而人类在漫长的时间中发展的体系必首先证立于内部的自洽,繁杂要素彼此影响互相关联,连结之紧密牵一发则可动全身,先哲穷尽一生尚且未必能够把握个中要害,几分钟短视频、几千字微信推送浮光掠影所见所得,表面逻辑完整言之凿凿,实则大概率管中窥豹,甚至背道而驰。一个常见例证是“谁主张谁举证”的泛用。这句话原本是民事诉讼法中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则,而法律中的“一般”就意味着“例外”的存在,不在少数的情形下举证责任的分配需要另外讨论,是因为特定时刻有另外的价值需要考量。知网上检索“举证责任”,诉讼法与司法制度学科下有近万条结果,仍不足以将这一问题说尽说清。但可能因对仗工整琅琅上口,而在当今的传播语境下讨论社会议题,我们又有太多逃避说理责任的需求,它在各种场合出现频率之高令我惊讶,并且无时无刻不透露一种理直气壮的藐视。先不论用的结果是正是误,合理推测大多数人使用之前并不知晓除了“谁主张谁举证”这六个字,还有六个字叫“举证责任倒置”。这一点本身不足为患,毕竟不可能要求所有人上知天文下知地理。需要担心的是泛化的、简化的、碎片化的概念背后,有多少正确性并不显然的价值被尽数省略,而它们往往才需要法律着重强调,以赋予特殊保护。将环境法、知识产权法的立法目的误读为单纯的保护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也是碎片化认知之弊病的一个体现。在这一普遍未得纠正的误解背后,是对环境法、知识产权法立法历史系统性学习的匮乏,这本身无可厚非,但更需要我们警惕的,是对这种匮乏的不以为意。

当然,我不是彻底站在碎片化传播的对立面,以精英主义的视角居高临下地蔑视指责,因为我对不熟悉的专业领域同样一头雾水。而另一方面不可否认知识传播“宁滥勿缺”,罗翔老师、果壳、海马星球、播客等等主体抑或媒介广受欢迎,能够让日益负载运转的芸芸众生在难得的片刻闲暇产生主动学习的动机,已是值得褒扬。但我贪求更好的、更理想的,所以希望传达这样一种批判精神:当某一科学领域的知识绕过体系化的建构,而是直接以碎片化的形式被接收处理,那么对它的使用务必慎重再慎重。不要轻易自满于一时所得,而要清醒地意识到这种认知方式与生俱来的局限性,并以此为动因促使自己追本溯源,借此为线索指引自己探知整体。缺乏时间精力,无法从0到1地平地起楼是可被理解的客观情况,但万万不可作为放弃意识培养的借口。寻求多方论证反复检视认知的正确性、了解直接相关的基础概念构建局部体系、甚至只是在发表立场之前略一思索是否有逻辑前提可被证伪……总有些具体可行的措施在人力所能及的范畴之内。

碎片化发展知识,旨在强调积累的重要性。在体系已经基本搭建的情况下,鼓励充分利用上班路上、放学途中、休息之前的碎片化时间,撷取微信、微博、B站俯拾皆是的碎片化资源,在体系的骨骼外蔓生支脉、滋长血肉。但这个范式无关是非,只在优劣,而相比于拿同样的时间休闲娱乐、调剂情绪,这种做法是否具有更高的性价比因人而异,我无意做价值判断,以之为然者已在实践,因此这里也不过多赘述。

稍微题外话的思索是,从碎片化的流行进一步延伸开来,大部分物质生活中的流行现象皆要以戒备为原则地对待。流行是植根于市场的精神鸦片,味道甘美引人沉迷,从人们难以戒断的惰性中获取养分,诱使人们走上那条最容易的路,而贩毒的商人用天花乱坠的词藻装点门面上升价值,铺天盖地的宣传下,一支成本不过10块的口红都有让人实现进化的超能力,却也粉饰不了背后逐利不择手段的本质。从这种意义上讲,技术从来都不中立,甫一诞生便背负原罪。在一定程度上,流行往往是人类劣根性的影射:流行色影射从众,代餐影射懒惰,短视频影射浮躁,网络信贷影射虚荣贪欲,速成课程影射急功近利。在广告花言巧语的诱骗下,我们在消费中寻求价值的实现与自我的解放,却又迷惘于纵情享受之后永远准时降临的空虚。归根结底在于我们追求外表精致,我们漠视灵魂充盈,而这又是因为前者容易后者困难,好比下楼有重力辅助,上楼却需克服重力做功。所以我们更要明确人的第一性和技术的第二性,在汹涌的潮流中保有岿然不动的定力,甚至是逆流而上的决意。永远不要妄想单纯借助外力能够真正意义实现自我的提升,提升的根本动力永远源自本心。

二、抗标签化

第二点思考是抗标签化。体系化显然不是完美的认知工具,所以无论学术研究抑或为人处事,脑中心中必始终绷紧一根弦:在体系化的同时对抗体系,在标签化的同时警惕标签。正如导师开篇即在书中所言,“后现代的批判提醒我们:不要让制度网罗天下,有一些以个性为生命的事物,应当存在于制度之外。”正如法律可以调整婚姻,但不能调整爱情。对共性的强调必然一定程度引致个性的泯灭,所以对待任何问题,都要秉持反惯性、反惰性的批判精神进行自我诘问:公义道德、民族集体响亮动听的同时,是否有个体游离于所谓的普世价值之外,需要进行单独的关怀。身为互联网时代的原住民,我们难以抵抗地沉浮于信息洪流,淹没其下的窒息感与失控感驱使人类采取措施提高效率,对事分门别类,对人列等评级,久而久之便倾于惰怠,不经检视地迎合情绪、高喊口号、套用标签。看,这就是我们的矛盾所在——一边囿于细枝末节,一边片面一视同仁。具体到某个特定议题,对抗西方叙事没错,反对民族偏见没错,面对明晃晃的羞辱没人能够避免愤怒,但当一个活生生的、具体的、有感情有体温的人,做出了一些我们以普通人的理性价值观无法理解的事情,我们在高举旗帜、大肆挞伐之前,是否有必要思索,她的举动到底几成发自真心,几成受制于人,真正应该问责的主体是否企图隐形在一个活靶子之后,而我们,又有没有可能也是应被处刑的对象之一。

私以为人类探索之中具有永恒价值的命题,尽在“真善美”三字之中。真即真理,善即利他,美即和谐。体系化的思维也启发我,在对宏观目标之正确性确信不疑的前提下,过程中由各种客观因素左右的小得小失尽可在所不问。然真理不可知,利他难纯粹,和谐须自寻,所以这必然非一般意义之捷径。但人类的赞歌是勇气的赞歌,临于命运不可抵挡的洪流,唯有恒久抵抗重力,向上做功,在清醒时热爱,于悲悯中批判。遗憾于即将离开校园之际才有所领悟,又欣喜于甫一觉醒便有机会运用于实践以验证理论的正确性,一方面指导人生重大选择,另一方面在历练中修炼心灵,增长能力,为往后针对某一强烈问题意识的深耕做足准备。

仰之弥高,钻之弥坚,我别无所长,唯头脑与胸襟尚堪一用,新的一年以及未来漫长又短暂的岁月,只期能够可持续地边汲取边燃烧,让精神在人类不竭的智慧中恣意生长,不求能在那条终将抵达的坦途上留下姓名。我真诚地、炽烈地、坚定地这样盼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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