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其义也 / 无可无不可

行其义也

子路从而后,遇丈人,以杖荷蓧。子路问曰:“子见夫子乎?”丈人曰:“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孰为夫子?”植其杖而芸。子路拱而立。止子路宿,杀鸡为黍而食之,见其二子焉。明日,子路行以告。子曰:“隐者也。”使子路反见之。至,则行矣。子路曰:“不仕无义。长幼之节,不可废也;君臣之义,如之何其废之?欲洁其身,而乱大伦。君子之仕也,行其义也。道之不行,已知之矣。”

译文:子路跟随着孔子,远落在后面,碰到一个老头,用拐杖挑着除草用的工具。子路问道:“您看见我的老师了吗?”老头道:“你这人,四肢不劳动,五谷不认识,谁晓得你老师是什么人?”说完,便扶着拐杖去除草。子路拱手恭敬地站着。他便留子路到家里住宿,杀鸡做饭给子路吃,又叫他两个儿子出来相见。第二天,子路告诉了孔子这件事。孔子说:“这是位隐士。”叫子路回去再看看他。子路到了那里,他却走开了。子路说:“不做官是不对的。长幼间的关系,是不可能废弃的;君臣间的关系,又怎能废弃呢?原本是想不玷污自身,却不知隐居是忽视了君臣之间的必要关系。君子出来做官,只是尽应尽之责。至于我们的政治主张行不通,早就知道了。”

这个丈人很有可能是“农家派”,春秋时候有一派就叫“农家”,认为人必须耕作,其他的事都没有意义。



无可无不可

逸民:伯夷、叔齐、虞仲、夷逸、朱张、柳下惠、少连。子曰:“不降其志,不辱其身,伯夷、叔齐与!”谓:“柳下惠、少连,降志辱身矣,言中伦,行中虑,其斯而已矣。”谓:“虞仲、夷逸,隐居放言,身中清,废中权。我则异于是,无可无不可。”

译文:隐居不做官的人有:伯夷、叔齐、虞仲、夷逸、朱张、柳下惠、少连。孔子道:“不动摇自己的意志,不辱没自己的身份,是伯夷、叔齐罢!”又说:“柳下惠、少连降低自己的意志,辱没自己的身份,可是言语符合法度,行为经过思虑,那也不过如此罢了。”又说:“虞仲、夷逸避世隐居,放肆直言,行为廉洁,被废弃也是他的权术。我和他们不同,没有什么可以,也没有什么不可以。”

“逸民”就是那些隐逸山林的人。孔子在梳理从商到周期间有名的隐士。

伯夷、叔齐是孤竹君的儿子,因周武王伐纣,而不食周栗,最后饿死在首阳山上。

虞仲、夷逸、朱张、柳下惠、少连,他们用各种各样的方式过隐居的生活。

“无可无不可”是一种柔软的生活态度,是孔子的处事原则之一。这种态度的核心就是中庸之道,就是通权达变,进退出处皆可。

孔子应对世事的态度,是以不变应万变。“无可无不可”的前提,是不违背仁义礼智信的基本原则,在这个基础上,解决问题的方法、策略可以灵活多变。不给自己设定条条框框,也就是孔子所说的“毋意、毋必、毋固、毋我”,才能不钻牛角尖,游刃有余地解决生活中的问题,从而保持精神的灵活性以及生活的自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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