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济源市天坛办商业城69幢5号 。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 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年租金为 元,(大写) 仟 佰元整。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于2018年10月25日前支付租金给甲方。如有拖欠,按每天实欠租金费用的3%收取,如拖欠5天,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不退还乙方定金(500元)。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拥有房屋产权。
第八条 维修养护责任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家电家具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甲方损失。租赁期间,用电安全,防火安全,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1.水、电、气费,2.电视、网络费;3、物管费、卫生费等。
第十条 房屋保证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 500元(伍佰元)作为保证金。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租金重新协议;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3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
(一)屋内清单: 空调1台,电冰箱1台,电热水器1台,电视桌1张,茶几1个,衣柜2个,床2张(一大一小),铁皮柜2个,电暖器1台,排风扇1个,小方桌1张,沙发2个等。
(二)乙方租住时应保持干净卫生;房屋不得转租,不能从事任何违法活动;注重道德影响。若在房屋内出现违法活动、违法行为,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马上终止本合同,并且只退还未产生的房租费(需先行扣除租住期间的相关费用),保证金不退还。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 乙方(签章):_____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