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雪中2

话接上回

更不提张巨鹿临死前,烽火对张巨鹿小儿子的描写,从侧面去写张巨鹿如何为了权谋,而牺牲一家之幸福,以小家成大业。烽火自己说:“张巨鹿站的越高,死的就越惨。他是心知肚明的。”原本站在北凉反面,类似司马懿的一个人物,只因一次惨死,瞬间回到了张居正的原型,更激进,更宽怀。

张巨鹿代表的是一代读书人的理想,这种读书人,以为万世开太平为基业,其余权谋,霸道,对错,则均不在考虑范围。为寒门子弟晋升,可以打破门阀;发泄心中不满,也能殴击朝中大臣;一开始掣肘北凉,为国为民;死前埋下支撑北凉暗线,也是为国为民。


这样的人是最可怕的。你抓不到把柄,你也扳不倒他,甚至死,也是他心甘情愿的死,你逼不到他。所有一切都在算计之中,包括新君上位,朝政变动,坦坦翁的布局早就跟张巨鹿不谋而合。这样的读书人,不谋自身,谋算天下。 所谓赵高“恨不能与你牵黄犬东门”,这种事,张居正是做不出的,他最多最多,也只会跟小儿子说一句,爹对不住你。


仅此而已。


但他对得起这个国家,对得起春秋,对得起所有寒门。 开万世之基业。


雪中这本书对读书人明贬实褒,春秋四大谋士,各有各的险恶,各有各的招黑之处。但是,以春秋为棋盘,以万物为黑白,这不正是书生意气的最高理想?智谋掌控千里,谋局尚在棋外,生于波澜壮阔乱世,何其不幸?何其幸哉!


如我生于雪中,我不愿做黄三甲,颠倒春秋棋盘,我愿如张巨鹿,心甘情愿做一枚棋子,跳马,将军!


听过一首歌,生是为了证明,爱存在过的痕迹。在雪中,死是为了证明,当年那些生的壮烈。不经意的伏笔,在死亡的宏大叙事下,都变成催人泪下。


向死而生,杯中酒,慢饮。敬你们一杯,徐骁,老黄,张巨鹿。

人在江湖雪中的江湖,是一个有趣的江湖。有胸脯三两,有青衣名妓,有武林秘籍,也有坑蒙拐骗。小二上酒的江南杏雨。千里风雪的北莽鏖战,有开挂的金手指,一刀捅死第五骆。也有主角光环的传统套路——大黄庭,两袖青蛇,红衣符甲……最主要的是,这是一个有人情味的江湖。小时候读金庸,后来读凤歌,你永远可以看到:一个猪脚,在江湖之路上闯荡,按着既定套路,王八之气大作,只要沿着主线延展,就可以超现实的把一个个反派踩在脚下。有人总结传统武侠说:总能恰好的在那个悬崖拿到最适合的武林秘籍,总能在这个客栈遇见正好要爱的人,骑着的那匹马总能去最应当去的地方。有时我会觉得,这不是武侠,而是写给成人看的童话。真正的侠客,不是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不是新丰美酒斗十千,洛阳游侠多少年。再大的侠客,都是一撇一捺一个人字,饮食男女,吃喝拉撒,与你我没什么不同。我一直好奇,金庸笔下的侠客们闯荡江湖,三斤牛肉二两黄酒,哪来的钱呢?雪中不是这样,一出场,柿子就是一条死狗,装逼过头的死狗,二次游历,柿子有护卫,照样多次险死还生,吃尽苦头。三次入北莽,转战千里,野牛群提兵山,如果烽火不是强行开挂,柿子得死个千二百次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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