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四八之决定性因素的做事原则

站在哲学台阶上俯瞰实践,总结日常颠倒和错联的关系,也算是从规律层面予以总结。

客观决定主观。在实践过程中,克服主观主义,教条主义,根据形势、任务、政策的变化,预测思想的波动,转换,达到认识与现实一致,指导与行动一致,避免两张皮,两脱节。

性质决定任务。事物的性质,原型便是内在的主要矛盾,它决定了事物的特征、发展。把握住矛盾点,解决怎么看,才能接着干什么。不看性质,埋头就做,只会陷入盲动。

目标决定手段。目标是预期的结果,是对愿景观念的把握。在目标的牵引下,采取的方式、方法、措施才能多样、有效,并且避免把手段当目标的近视。

结构决定功能。事物是多要素的组合,彼此间的联系,构成事物发展的规律体系。要素间形成良性互动,相互促进,相辅相成,必定会迸发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办事情打组合拳。

关键决定全局。事物的发展变化,起作用的环节,要素可能纷繁复复杂,人的思维延展性是有限的,不可能达到穷尽,此时,找到关键驱动点,便是找到四两拨千斤的支点,起到事半功倍之奇效。

动机决定需要。一切行为都是有动机的行为。动机是推动人产生需要和活动的驱动性的思想和观点。正确的动机催生正确的需要,错误的动机决定错误的需要。

情绪决定选择。每个人脑中都会对同一事物同时存在两种相反的观点和行为倾向,当你处于愉悦心境,正向便会成为内选优势选项。另一种情况,当别人的观点,触发你的消极体验,即使是对的,也会不自主抵触厌烦,负向便会成为外选优势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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