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喻经》第六周第四天

月蚀打狗喻

昔阿修罗王①见日月明净,以手障之。无智常人,狗无罪一咎,横加于恶。
凡夫亦尔。贪瞋愚痴②,横苦其身,卧荆棘上,五热炙身,如彼月蚀,枉横打狗。
【注释】1阿修罗:佛教六道之一,天龙八部之一。佛教认为该神以瞋、慢、疑为生因,其果报殊胜,仅次于诸天。2贪瞋愚痴:指三毒。贪即贪毒,为引取之心。瞋即瞋毒,为忿怒之心。愚痴即痴毒,为迷惑之心。

月蚀常被解释为"天狗食月"。这是比喻,愚人据此将月蚀归罪于狗。

人有贪嗔痴等坏习惯,可以通过自省自律而戒除,若认为自己的身体带来了这些坏习惯而惩虐自身,如同归罪于狗的愚人一类。

妇女患眼痛喻

昔有一女人,极患眼痛。有知识①女人问言:“汝眼痛耶?”答言:“眼痛!”彼女复言:“有眼必痛。我虽未痛,并欲挑眼,恐其后痛。”旁人语言:“眼若在者,或痛不痛。眼若无者,终身长痛。”
凡愚之人,亦复如是。闻富贵者衰患②之本,畏不布施,恐后得报,财物殷溢③,重受苦恼。有人语言:“汝若施者,或苦或乐;若不施者,贫穷大苦。”如彼女人,不忍近痛,便欲去眼,乃为长痛。
【注释】1知识:指相知相识之人。2衰患:衰败患难。3殷溢:形容十分富裕。

患病的人,有时痛不欲生、难以自持,恨不得去掉痛的部位,这样的人尚可理解。看别人眼痛,为避免自己眼痛要去除眼睛,还真是愚。

事物的存在,有其功能,当不能承担功能甚至于成为负担时,尚会为情感计,而不忍割舍,有什么理由要舍弃承担功能的事物呢!

父取儿耳珰①喻

昔有父子二人,缘事共行,路贼卒起,欲来剥②之。其儿耳中,有真金珰,其父见贼卒发,畏失耳珰,即便以手挽之,耳不时决。为耳珰故,便斩儿头。须臾之间,贼便弃去。还以儿头著于肩上,不可平复。如是愚人,为世所笑。
凡夫之人,亦复如是。为名利故,造作戏论③,言无二世④有二世,无中阴⑤有中阴,无心数法有心数法,种种妄想,不得法实。他人以如法论⑦破其所论,便言我论中都无是说。如是愚人,为小名利,便故妄语,丧沙门道果,身坏命终,堕三恶道。如彼愚人,为小利故,斩其儿头。
【注释】1耳珰:即耳环、耳坠。2剥:这里指抢夺。3戏论:指荒诞不经、对修道无益的言论。4二世:指现世与来世。5中阴:梵语音译,又作中有、中蕴、中阴有等,为“四有”(中有、生有、本有和死有)之一。指人死后还未再生之前的存在状态。6心数法:心数,心所的别名,心数法即心的各种作用。7如法论:指契合正法的言论。

劫贼估计是被砍下儿头的恶父之恶吓跑了吧。可笑的恶父还愚,以为头是可以任意取放安置的。

有些事情是无法弥补的,伤口即便愈合了,也有疤痕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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