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论基础知识(整除,质数,合数,质因数,取模,同余)

整除

​ 整除的定义:设a,b∈Z,a≠0。如果q∈Z,使得b=aq,那么就说b可被a整除,记作a|b。

​ 若整数a除以非零整数b,商为整数,且余数为零, 我们就说a能被b整除(或说b能整除a),即b∣a,读作"b整除a”或“a能被b整除”,注意这两句话的前后主语。

举例:

15/5=0 说明15可以被5整除,记作 5|15

常用性质:

  • 如果a整除b,并且b整除c,那么a整除c
  • 若 a|b ,b|c 则>a|c
20/5=4 4/2=2 ---->20/2 
  • 如果b和c都整除a,那么(b+c)整除a。

  • 若b|a,且b|c,则b|(a+c)

20/2 10/2  ----> 10+20/2

质数:

​ 质数(素数)定义为在大于1的自然数中,除了 1和它本身以外 不再有其他因数。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2、3、5、7

合数:

​ 合数指自然数中除了能被1和本身整除外,还能被其他数(0除外)整除的数。

4、6------

约数:

​ 约数:一个整数,凡能整除它的数,都是这个整数的约数,1、2、4、8、16也都是16的约数,可以包括本身,约数是对两个自然数的整除关系而言,是否可以整除,约数只能对在整数范围。

因数:

​ 因数:只能说2和8是16的因数,因数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数对它们的 乘积关系 而言的,因数就不限于整数的范围。

质因数:

质因数素因数质因子)在数论里是指能整除给定正整数的质数。除了1以外,两个没有其他共同质因子的正整数称为互质。因为1没有质因子,1与任何正整数(包括1本身)都是互质。

​ 分解质因数:分解质因数的方法是先用一个合数的最小质因数去除这个合数,得出的数若是一个质数,就写成这个合数相乘形式;若是一个合数就继续按原来的方法,直至最后是一个质数 。

  • 1 没有质因子
  • 比如8=2×2×2,2就是8的质因数;12=2×2×3,2和3就是12的质因数。首先需要是质数
  • 6的质因子是2和3。(6 = 2 × 3)
  • 55的质因数是 5和11.

取模:

取模运算是求两个数相除的余数。一般 记作mod。

1.求整数商: c = [a/b],在C++中 除法是下取整。

2.计算模或者余数: r = a - c*b.

cout<<13%3<

同余:

同余的定义:两个整数a、b,如果他们同时除以一个自然数m,所得的余数相同,那么它们的差(a-b)能被m整除;如果两个整数的差(a-b)能被m整除,则称a、b对于模m同余,记作a≡b(mod m)。,读作:a同余于b模m。

26%12=2
2%12=2
26-12=14%2=0
26≡2(mod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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