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为自己是古惑仔吗

我发小被关了两年了,至今还蹲在监狱里。

听说被抓进去的前一刻,他带着一帮人把某个火锅店给砸了,气势汹汹。

动静贼大,伤了人,把当时所有客人吓跑了,不过也迅速引来了几百米之外的警察叔叔。

那群闯祸的人像待宰的羔羊,没有一个人逃得了,用了好几辆警车才把他们装下。

随着车声的消失,现场只剩下一片狼藉。

然后,再无消息。



这件事是我妈告诉我的。

那时我还在读高三,处于紧张又焦虑的备考中,难得回家一趟。

餐桌上,我妈无意提起了这件事,还鄙夷地说,

“像他这种小混混,早晚要进去。”

我有点吃惊,停下了筷子,好奇地追问,

为什么要砸火锅店?

我妈摇了摇头,回答道,

“不清楚,可不知道谁这么倒霉惹到他了。”

然后开始说我,“你认真读书,小孩子问那么多干嘛?”

“哦。”我扒着饭,一些零碎的记忆浮现在脑海中。



我的发小是我的邻居,叫陈争,同年出生,认识了十八年。

真正有交集的只有前十二年。

他住在爷爷奶奶家,父母常年外出打工,完完全全缺席了他的童年。

小时候,我们经常在一块玩,一起上学,连书包都是同款的,印着大大的奥特曼图案。

但是,他也经常——带着我一起干“坏事”。

别人家的橘子或荔枝什么的熟了,他就会怂恿我一起去偷,我也屁颠屁颠地跟着去了。

上小学时,拉着我一块逃学,恶搞同学,把班里一个男生的鞋子藏了起来等等。

那时候,我也不懂事,傻傻地跟着他一起“叱咤风云”,还莫名其妙地觉得很酷。

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渐渐发现,他变得越来越过分。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他跟高年级的小混混搞在了一起。

仗着那些小混混的“关照”,他顺理成章地成为了班上的头头,拉帮结派,

经常扰乱课堂秩序,在数学课上带着全班男生一起请假去上厕所,老师束手无策。

欺负同班同学,不整哭不死心,我也包括在内。

如果有谁违抗了他的命令,就会被挨打,男生女生都一样。

真正让陈争一战成名的是,他怂恿一个低年级的男生偷了他父母的血汗钱。

几千块,都是一张张红彤彤的人民币。这个数额,几乎是那个男生家里所有的存款。

发现的时候,他们快花光了,只剩几百块。

这件事全校皆知,家长闹到了学校和他家里,过来找他讨钱。

他爷爷奶奶虽然很生气,但依旧左凑右凑帮他把钱还上了,毕竟他还是个孩子。

那时,他才11岁。

他的父母在一年前离了婚,没有人能管得住他。



初中以后,我们再无交集。

我考入了市里的中学,而陈争顺其自然地在镇子上的中学念书。

毫无意外地,他变成了一个非主流小伙。

抽烟,喝酒,打架,泡妹子,打耳洞,烫着黄色卷发,穿着流里流气的衣服。

上学没多久,就把学校搞得鸡飞狗跳,差点抬走了小卖部。

听说他半夜撬开学校小卖部的门,和他的那些“兄弟”们一起偷走了一大半的东西。

于是又一战成名。

由于罪行恶劣,被送进托管所,不就又放了出来。

后来辍学,去混社会,俨然变成一个地痞流氓。

不过也挺有“本事”的,靠着“打拼”在一群小混混建立了自己的名声。

开着一辆拔了消音器的小毛驴,载着浓妆艳抹的女生招摇过市,

穿梭在大街小巷里,轰鸣的声音传得很响。

喝酒、打群架、赌博、砸场子,依旧不忘“重操旧业”。

五颜六色的头发在风中飘扬,口中叼着香烟,他以为这就是热血青春。

呵呵。



我已经很多年没有见过他了,关于他的事也是从别人口中知道的。

前不久,我被拉进了一个群,里面正是我的小学同学。

有个男生加了我,寒暄了几句,这男生跟陈争很熟,一块混的,无意中跟我聊起了他的

事。

原来,他是去替女朋友出气,集结了一帮人风风火火冲到火锅店,上去就是一棍,把那个调

戏他女朋友的人给打成重伤,还砸了场子。

陈争是主凶,判的刑最长。

而其他人罪行轻,有的蹲几个月,有的被家里人赎回去了。

他不再是当年那个肆无忌惮的孩子,自己捅的窟窿,终究要自己一个人补。

我仍会想起他对读书的嗤之以鼻,

“ 书有什么好读的,等老子出社会,就会有人请我去当老板。”

得意洋洋的口吻。

那时以为是年少气盛,现在才发现其实是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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