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常见停车为例,目的论是站在顶楼,“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

有句话说的实在,“主观不努力,客观找原因”,遇事归因这是我们无师自通的,目的是为了缓解情绪,或者进行自我价值保护。

再说的尖刻点,我们人性都是“趋利避害”!

遇事寻找原因,认为是过去原因决定了今天结果,这叫做因果论,比如精神分析就坚持“无意识决定论”。还有一种思维叫做目的论,认为凡事发生都是有目的的,讨论原因意义不大,关键是找出目的所在。

解决问题重视目的论,很契合我们现在说的“以目标为导向”。

许又新教授对此说的透彻,我们都有选择行为的自由,做什么是自己可以选择的,做什么也都是有目的性的,因此讨论行为目的就是心理治疗的根本性问题,具有根本的重要性。

在日常生活中,解决心理困惑,提升思维深度,目的论要比因果论更利于解决问题。如果打个比方,因果论是站在一楼,而目的论是站在顶楼,“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

举个例子,今天刚刚觉察到的停车目的。

早上在单位地下车库停车,前面车子正在倒进停车位,估计这个车位很狭窄,倒车非常慢,一次次调整车子,车轮与自流平地面摩擦声很响。

我就想,如果问停车这个行为是为了什么,当然傻子也知道是为了停车哈,但是这个傻子都知道的答案显然太简单。

这时候剩余停车位不算多了,我找个空位停车,即便是计算好距离,也是费了一些周折才停顿好。

这时候,对于停车这个行为的目的,我觉得可以给出较好的目的论,那就是停车目的是安全、无损、文明,不乱停车。

反例很多。

很久之前在小区地下车位停车,自己车位在柱子一侧,其他车位都空着,不知咋了,也许自认为技术熟练,多次停车很顺利,就快速倒入车位,接着砰的一声响,停车查看,车尾灯碰掉在柱子上,原来距离计算失误。

还记得有次开车外出,侧方位停车,停在了标线之内,回来发现竟被贴了罚款单,百思不得其解,这是老旧小区道路,原本胡乱停车,现在老老实实停车还被罚,很气愤。不过也觉得人家不会知法犯法,去投诉怕是不占理,后得知这个侧方位停车是有前后方向要求的,停车方向错了也算乱停车。

由此可以理解,停车场要求车头一律向外,这有其道理所在,最起码是文明停车目的,而不是咋想停就咋停。

还有更加恶劣的乱停车例子。比如这次河南暴雨灾难中,据报道某个小区车库进水,就因为一辆奔驰车停在出口最高处,拒不挪车,导致整个车库车子出不来,全部被淹!

衡量行为结果,不损害别人利益是伦理底线,不损害自己利益是心理底线,二者冲突时候心理要服从伦理,否则以维护个人利益为借口,注定要受到社会伦理舆论乃至法律法规惩罚。

由此可知,谈论目的论的时候,底线是:要无害于自己,还不能危害于别人!

就心理层面来说,以停车为例,看起来寻找目的很简单,停下就行,其实没有这么简单,这还是过于表面,好似我们常说的管理不止是“粗放式管理”。

找到深层目的还不是目的,目的是借助这个思维模式解决困惑,减少问题,避免错误,提高洞察力,促进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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