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风易俗,少放、不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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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过年很多地方允许燃放烟花。洛阳也在一定范围内允许燃放烟花。

腊月三十晚上和正月初一早上燃放的烟花鞭炮很多。

初一早上我去清运垃圾的时候,小区地面上几乎全部是烟花鞭炮的包装和碎屑。烟花的残留物(大疙瘩)有时还会挡住路,不得不把它拿开才能通行。

我们是清运垃圾的,燃放烟花爆竹形成的垃圾自然归我们清运。于是一边装垃圾一边顺便把地上的一些鞭炮垃圾捡走。

老张说:今天早上保洁工作量大了。

我一边干活一边说:是呀,咱们的工作量也大了,至少多十桶垃圾。

春节放鞭炮是国人传统的习俗。最初是驱赶野兽的,后来祭祀用,在后来庆祝活动、重要建筑、开业庆典会用,不只是庆祝,也包含驱邪的功能。

我从小不太喜欢放鞭炮,到后来除了每年初一早上、初五早上跟母亲一起烧香祭拜时我会按她的要求放鞭炮。其他时间我几乎不放。

去年做了物业公司,自己也经常顶班干活,对于保洁工人的工作有了直观的认识。我更是尽量减少制造垃圾。今年过年,除了孩子们自己的买的一点烟花,家里没有放鞭炮。

我小时候放烟花鞭炮,燃放以后自己是要清扫的,现在放完就走了,这个活儿就成立保洁的活儿啦。

支持的人们说有燃放烟花爆竹的权利,支持的人说人们有不燃放烟花爆竹的自由。

虽说如此,每次看到无节制的大量的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景,我都会心里想起师父说的一句话:有心就好。

不论从保护环境、安全隐患、物资消耗还是增加工作量的角度,我都是反对燃放烟花爆竹的。甚至我认为在当今社会,人们已经不需要燃放烟花爆竹去驱除危害人类的各种动物。对于祖宗和各路神明的祭祀应该也有更环保安全不浪费的方法。

何必以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为理由行此破坏环境浪费物料之事。

移风易俗,少放、不放烟花爆竹。

在我们中国人的历史中,有很多所谓的风俗实为陋俗,历史和人民一边改变一边前行。比如女人缠小脚。

现代社会中的婚闹,有添小孩之后,丑化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的,有件婚礼热闹拦路要钱要烟的。还有一些地方的所谓风俗。

五里不同风,十里不同俗。各地有各地的特色,当然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好现象。但是如果僵化不变,把一些不符合社会前进过程中间的一些陋规恶俗一直坚持下去,或许符合了一部分人的审美审丑个性需要,至少不是智慧的表现。

假如时机不到,这些陋规恶俗还存在着。那就慢慢的弱化消除之,至少不能使之假借风俗习惯之名行丑陋作恶之事。

我坚信:优化进取是历史发展的潮流。即使其中有浪花,也阻挡不了大势的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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