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生很短,我只想用自己喜欢的方式过一生

最近生活过的很有规律,每天六点被闹钟叫醒,然后先打开有书打卡,之后阅读或更文。晚上八九点钟便和孩子上床,她睡觉,我则在手机上完成当天的更文。我很是享受这样的生活,规律、充实,而这样的生活都是因为开始写作给我带来的。

真正意识到自己喜欢写作,还是这两年的事。人到中年才找到自己内心所爱,好像有些晚,可我从未觉得懊恼或者遗憾,而是无比欣喜和庆幸,有生之年能够找到一个愿意倾尽后半生与之相伴的喜好,真的是一件很幸运的事。有些人一辈子都浑浑噩噩,至死也不知道自己来这世上走一遭的意义在哪里。

在此之前只知道自己喜欢读书,家里人都很奇怪我为什么会喜欢读书,因为无论是我爸爸的基因还是我妈妈的基因,都没有一点读书人的因子在里面。的确,我父母都是那种没有文化的人,不仅没有文化还很迂腐,比如他们会把除了课本以外的书统称为“小说”,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闲书,他们认为读“小说”会耽误学习,所以对于我喜欢读书这件事,他们不但不支持,反而采用了各种方式围追堵截,其激烈程度不亚于现在的父母阻止孩子玩手机。

可我还是喜欢读书,闲暇之余我也仔细思考了其中的原因,不外乎两个,一个是受环境的影响,小时候我家就住在废品收购站的旁边,藤编的大筐里就不缺书,没有玩伴的我没事就去废品收购站扒拉书玩儿。二是那时候穷啊,家里连电视都没有更别说电脑手机了,写完作业除了傻玩就只能看书了。

后来我们搬离废品收购站的房子,再加上厌倦了随时可能被父母翻书包搜查的提心吊胆的日子,便渐渐远离了那些“小说”。自此以后学习成绩也落了下来,特别是作文,再也没被老师当范文读过了,但是尽管如此,我的语文成绩仍旧名列前茅。以前不知道为什么,只以为偏科严重,现在才明白,是因为从小培养的对文字的感觉还在。

长大后很多人对我的形容是“聪明”,对此我曾经十二分的不理解。自己是怎样的人自己最清楚,我其实是一个很笨的人,无论是智商还是情商都比正常人要低一些。从智商来看,我的理科成绩低得吓人,好些数、理、化题我都无法理解。从情商来看,正宗傻白甜一个,经常被人骗到玉米地还帮人家数钱,事后才知道那人没安好心。如果像我这样的人都能算是“聪明”,周围比我笨的好像没有几个。

但是现在我好像也隐约明白了这个十几年一直没弄明白的问题,他们说我聪明,是因为我总会有一些稀奇古怪的创意和想法,而这些同样得益于读书,读书使得我对这个世界一直充满了好奇。

曾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我没有再与书为伴,现在回想起来,我发现那段没有书的日子是我过得最痛苦也是最空虚的一段时光。还好,我又迷途知返,并且爱上了写作,写作让我知道了自己的浅薄,从而愈加努力地去读书,读好书。

对于不喜读书的人来说,读书是一件很枯燥乏味的事,不如看看电视玩玩手机来得痛快,况且都快四十的人了,读书还有什么用?可是对于我来说,读书却是一件特别甜蜜的事,翻开书页比逛商场更令人感到欣喜。

《头文字D》里有这样一句话:“这世上只有一种成功,就是能用自己喜欢的方式过一生。”余生很短,我也想用自己喜欢的方式过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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