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讨喜的鱼

一直很好奇,家跟房子有什么区别。一个人的房子是不是家,反正我也合租过。这样算的话。我住过的房子有好几家。从毕业到现在也租了好几次房子,搬了几次家。

印象比较深的有三处,一处是刚找到新工作,在物流公司当收银。一个门店,三个岗位,四个人。一经理,一收银,俩业务。同事带我在后面找了个房子。居民楼,月租300元。跟着房东,房门一推,灰尘都吓得飞起来。房子倒是大,床也大。唯一一张木板,放在中央。四角各放一块砖头,稳稳当当。家庭徒四壁,我算是知道怎么回事了。

看在房租的面子上,也就住下了。说来也是巧。隔壁竟然住的是经理,从此我就多了一个任务。扶经理回家。物流装车,卸车,扛货,通常上完都挺晚。下班几个人点几个小炒,喝点小酒。每次嚷嚷最大声的人,二杯就倒。

经理升官搬家的时候还闹了个小插曲,手机不见了。刚开始房东还不承认,等到说要报警了,就灰溜溜得拿出来。轮到我的时候,也没好过,押金不退给我了。一番争论,就此罢手。

后来,我也升为经理。我一直认为是我任务完成得出色,毕竟那么大人没丢。调到福安,几件行李,扔上货车,就走了。还是在门店附近找了房子,这次学乖了。找好了,木地板,干干净净。在这住了一段时间很愉快,房东家一吃水果,都会敲我房门,拿给我吃。走的时候,还叫我有空回来玩。

期间换了工作,又搬了几次家,来到现在住的地方。在网上找房子,看到信息房说找有缘的房客。房东是一位孕妇,我刚好在找房子,就住下了。一楼,不大,25平方左右,床,柜子,桌子,一应俱全。容下我是绰绰有余,唯一可惜的是虽说是独卫,却不在屋内。

刚来时,对面大爷就很热情找我聊天。大爷,大妈带着孙女在厦门上学,重庆人。每次回来,都会看见一家三口,围着桌子吃饭。今天是炒辣椒,这不一出门上厕所,就被呛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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