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雨枫语》17.叶秋受伤了

17.叶秋受伤了

1

       冬日里凝结的冷霜渐渐在初春的阳光下消融,年后的乡村在某种层次上甚至比繁华的都市更显得热闹,因为相比城区,这些地方并没有受到关于跨年活动的太多限制,因此,在过年的时候这些地方也往往保留着燃放烟花爆竹和祭祖亮灯的习俗。白日里人们给自家门上贴上的倒“福”字,跨年夜里漆黑的山间四处闪烁的零星火光,还有孩童们穿着新衣裳在田野间追逐嬉戏的模样……一切的一切都体现出了农民们憨厚的品性和朴实的民风。这里山野辽阔,不含任何商业炒作的小范围爆竹燃放对空气的影响是很小的,而农家人点燃那一簇火光也纯粹是出于自己对新年的祈愿,这种诚挚的初心也是处在相对聒噪的都市生活中的人们很难具有的。

叶秋的家乡就是这样一座位于山坳里的小村庄,村前有着一块供前些年耕田的人们放牛洗澡的水洼地,当地人都叫它“牛滚荡”,“荡”在川言里就是指水流聚集的低洼地的意思,所以村里就被人们称呼作“牛栏沟”,“沟”大概就是位于山沟里的意思。青壮年大多都出去打工了,村里往往就只剩下老人和孩子,只有到逢年过节的时候留守乡里的老人和孩子才能与奔波在外的儿子儿媳或父母团聚,因此每到过年的时候,整个乡村就会一改往日宁静的模样,到处都被渲染上了一层其乐融融的景象,虽然等到春节过去一切又会很快褪去,但人们还是在尽情享受着这短暂的欢愉。


叶秋只在广东待了十来天,就急急地回到了山城,下火车的时候还是英子去接的他,英子是特地坐了两小时车过来的,等到两人在火车站见面,又买好票踏上返程大巴的时候天色就已经很暗了。对于那些热恋中的情侣而言一朝一夕的分离都是难以忍受的,爱情似乎总有着一种神奇的魔力,能够让人在彻底坠入爱河的那一刹那就把心脏掰开,递与彼此,你一半我一半,少了谁都不再完整。完整的个体也会变得残缺,似乎只有当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才能相互弥补,重新变成完整的人,就像,彼此的身心灵魂都坦然交给了对方,所有的性格喜好都在一阵如同榨汁机般剧烈的搅拌和压榨中,被碾磨成同样的混合物,再融合、重塑成两个完整的人,从此便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黑夜里的灯光在昏暗的车厢内很快掠过,叶秋紧紧抱着英子,英子则把头轻轻靠在他的胸膛,窗外一串又一串的光影接连爬到他们的身上。车里很安静,夜了,很多乘客都在睡觉,只有少数几个在黑暗中玩着手机,屏幕上发着白色的亮光,乘务员把最后的阅读灯也关了,车内隐隐响起了鼾声。


2

   这次回重庆叶秋并不是一个人,父亲也回来了,作为跨别家乡五年后的第一次归途。

叶父说他回来是为了参加叶秋姑爷的六十岁生日宴会,但叶秋明明记得之前父亲说过今年不回来的。晚宴那天,亲朋好友集聚,叶父也作为多年未见的至亲自然少不了叙叙旧了,但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叶秋也被一堆亲戚围着问这问那,所盘问的无非是一些在哪里读、学习怎样、将来要做什么之类的话,说实话叶秋是很讨厌回答这些问题的,而且这些盘问他的亲戚中他都没几个是认识的。

  “嘿,你就是秋秋吧,你不认识我啦?我是你……你小时候我还抱过你嘞……”

  “叶秋啊,现在在哪读啊?……哦,二中啊,那还要努力喔……诶,老七,听说大姨的孩子在一中读书诶……”

  “叶秋,快来认识认识,这是你大表叔,小时候还给你洗过澡呢……”

  ……

  叶秋实在是烦得紧了,他明明已经不想回答了却偏偏还得装出很开心的样子,眼前这些生疏的面孔一个个都堆满了笑脸,像是从一个模具里刻出来的,千篇一律得连笑容在脸上勾起的弧度都分毫不差。几杯酒下去,叶秋索性也不再搭理,直接一个人坐在那儿喝起了闷酒。

  “叶秋,你表叔问你话呢……诶,你这孩子……咋不理人呢?”

  看见叶秋不再反应,叶父也是稍微地指责了一下,随后便转过身举起酒杯,又堆满了笑容迎上来访的亲友。

  “秋秋,听说你过年在广东不听话喔,还闹离家出走?这次过年就不给你压岁钱了。”

  这时幺爸走了过来,带着一半笑容一半鄙夷的神色,说道。

  “呵呵,没关系,我都已经长大了,压岁钱就给弟弟妹妹吧。”听到话,叶秋暗道果然,父亲此行回来似乎也是把上次离家的事情告知了众亲人,众人虽然没有明说,但在斜眼里总拐弯抹角地隐喻着:无非是“他又不听话了”。一个从乖巧儿童成功演变成叛逆少年的形象正式成立,而父亲扮演的则是一个苦口婆心、苦心孤诣教导孩子却因其叛逆而深感无奈、无计可施的可怜角色,如同上演的一场感人戏剧,观众总会因为戏中主角的伤心落寞而感动流泪,而对戏剧中造成这可怜悲剧的另一方自然是少不了鄙夷和敌视。

    这就是一场别开生面的“批斗大会”,所有的亲人都是大会的参与者,而父亲回来大概就是为了主持的。

叶秋并没有多作解释,只是嘴角微微拉长的弧度渗出一声轻笑,细微的声音也未被早已酒过三巡的亲长们听到。

   觥筹交错间,叶秋也有些醉了,他感觉自己的脸颊像火焰一般滚烫,可心里有一种控制不住的欲望却让他还想继续喝,眼前一个个模糊的人影在身前攒动,竟让他有一种眼前的一切都是虚无的错觉。

   “诶,秋秋快来,今天是你姑爷六十大寿,你来给他拜个年,要知道,你可是从小就拜给你姑爷的哦……”叶父脸上满是笑意,一边和身边的亲友攀谈着一边把叶秋叫过来。

   叶秋感觉双颊烫得吓人,额头上已经在滚烫中掺杂着一丝晕眩,他不敢摇头,一摇头这种晕眩的感觉就会直窜进后脑勺,像一根根针一样扎进大脑里。但他还是强撑着身体,晃悠悠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走过去。

“哈哈,这孩子喝酒有点儿上脸啊……都红了。”

   “没事,才这点酒,反正以后出入社会迟早要喝的,提早练练也挺好……”

    大人们一阵戏谑,看见叶秋晃乎乎的身体不禁打趣地说道。

“来……给你姑爷磕个头吧,祝他老人家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叶秋走到姑爷跟前,慢慢蹲下,脑袋里的晕眩在低头后也变得更加强烈了,一股股刺痛的感觉从眉心传来,但他还是照做了,跪在地上向姑爷磕了三个响头——姑爷从小带过他,这样做是应该的。

“哎呀呀,你们干嘛非要为难孩子嘛,快快起来、快快起来,让他好好学习就行了嘛……”

姑爷也坐不住了,就赶紧扶起叶秋,看向大家的时候脸上的笑容却是更盛了些,想来是极为开心,便又与大家伙热情攀谈起来……

“听说大姨的儿子考上了一中诶。”

“那有什么,我姐姐的孩子去年就考上了重点大学,高考620多分呢。”

“秋秋是不是明年就高考了啊,咋样?能考上重点吗?”

……

夜里的风有些冷,却刚好可以稀释醉酒后的燥热。头还有些痛,叶秋走进屋外漆黑的夜,黑色的头发轻轻扬起,迎着清冷的风。他望了望身后,转过头,便把那些闪烁的人影都遗忘在了风里。


3

回到学校的那些天,天气一直很好,这样的天气里河坝就会有很多学生前去游玩,周末的时候很多人都会去那里放风筝,在阳光明媚的天气里,一切的欢笑都沐浴在阳光里,散发温暖的光芒。

叶秋和英子也在,二人踏着阳光,英子牵着风筝线,在草地上欢快地跑着,叶秋就跟在她的身后,或是不时跑在她的前面,嘴里大声喊着:“过来呀,快过来呀!”两个人就这样追逐着,打闹着穿过整个长满青草的岸堤,有时候叶秋会担心凹凸不平的地面会让英子摔倒,所以他跑得时快时慢,就这样吊着,英子也不气馁,一直不舍地追着,等到后面跑得累了,叶秋就装出实在跑不动的样子停下来,等英子扑的一下就撞进了自己怀里,谁料又因为力度太大,二人直接被巨大的惯性推动倒在了身后的草丛中。

英子趴在叶秋身上,双手按在他的胸膛上,手里的风筝线不知何时已经不见了踪影。二人就这样对视着,目不转睛,彼此眼睛里似乎有种湿润透明的东西在流动,一点点的光在上面微微转着。直到叶秋被按得喘不过气咳嗽出来英子才发现了自己的过失,慌乱中不得不赶紧从他身上下来,可下一刻却又被叶秋的一个翻身压住,紧接着就是嘴唇上感触到的温暖,一点点湿润的液体顺着唇角往深处蔓延,滋润了舌,也融化了心……

“哥哥,我给你买双鞋吧,我知道你喜欢跑步的。”

“恩——”

两人躺在草丛里,叶秋闭着眼睛,听到话后又慢慢睁开眼,看向头顶湛蓝的天空,一朵朵温软的白云在天上飘着,缓缓地游曳,他很享受这种宁静。


4

学校要举办运动会了,这是每年春季都必定会有的活动,在春意盎然的季节里这样的活动也是格外受人关注。

叶秋一开始报了1500米长跑和100米迎面接力,这是他每次运动会都必定会参加的项目,1500不用说,从初中开始他就和长跑较上劲了,自从初一时第一次参加位居倒数落败,他就暗暗发誓终有一天一定要战胜它,他是如此的执拗且有些好强,可明明他的身体其实并不适合长跑的。

可这次与往年有些不一样,除了老两样叶秋还报名参加了3000米的竞赛,这是高中生才会有的高强度项目,本来叶秋没打算参加,但是体委登记信息的时候班上居然没有一个人敢去的,最后反而是王大伟站了出来。王大伟是班里公认的学霸,学习成绩几乎永远排在班上第一,从来没有人撼动过他的位置,此外他还爱好运动,健壮的胸肌总能在凉爽的夏天被短袖衬托出完美的轮廓,再加上性格温顺待人友善,他在班上都被大伙亲切地称呼“DAVE”。大伟是这样,除了身材不算特别高,他几乎就已经是所有女生心中的“完美男神”了。

但是这点叶秋可不服,他一直都在暗暗地把大伟当作心中超越的对象呢,但这种想法一点儿也不掺杂嫉妒、心酸等之类的恶念,相反他很钦佩大伟,把他当作一个竞争对手的同时也把他视为一个可深交的朋友。

既然大伟站了出来,叶秋又怎么可能甘于落后,他相信既然他能做到自己也同样可以,大不了付出比别人更多的汗水。叶秋不在乎。

叶秋和大伟住在同一间寝室,确定好参赛名单以后叶秋每晚都会去操场跑步,大伟也会去,但是叶秋每次都会刻意地比大伟多跑几圈:大伟跑五圈,他就跑七圈;大伟跑七圈,他就跑十圈。而且叶秋还刻意地选择外圈,在一阵挥汗如雨之后再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寝室,虽然累但他很满足。

支持他这样做的可不仅仅是大伟的鞭策,还有为了心里的一个人:他想在那激情四射的赛场上,在众人的欢呼声中第一个冲过终点,跑向心中的那个女孩。这等于向全世界宣布,他们两个就是一对,他要让心爱的女孩因为他而感到骄傲,让更多的人因为他们身上散发出来的光芒而心生羡慕。

可这样高强度的训练即便是叶秋也是支持不住的,才跑过没几天他的双腿肌肉就已经疼得不行了,连上下楼梯都会忍不住颤痛,一个弯腿的动作甚至会因为惯性和肌肉的乏力不小心摔倒。为了让自己快点好起来,叶秋咬咬牙又从自己本就不多的生活费里抽出几十块钱买了膏药,即便这样依然效果微弱,有时他要同时贴上好几张,因为在大腿内侧、膝盖和小腿肚到处都是极度的肌肉酸痛感,甚至都不敢使劲去按。这样子导致他走路都不敢快了,跑步的时候也是咬着牙抬腿,利用身体前倾的惯性去运动,可即便这样他也只是少跑了一两圈而已,且会在周末的时间里重新补上。


数日后的一次体育课,场上在训练掷铅球项目,只见大头右手把铅球举过头顶,卯足了劲儿再用力推出去,笨重的铅球便在空中划过一道漂亮的弧线落入了不远处的沙地中。叶秋刚打完乒乓球回来,无奈球被打坏了,此时看见大家正在训练铅球,他也很想试试。这里的训练都是没有老师看管的,体育老师都是在上课时通知集合,再派同学去搬来器材,便让大家自由活动了,而活动中的一些内容老师也是不会照看的,只要在下课时全体再到集合地清点人数,集中下课就好了,这就是体育老师一贯的任务。

所以叶秋很顺利地就参与到了活动里,他初中掷过实心球,并且还拿了全班第一,他也很想试试这铅球有何不同,他信手就把铅球举过了头顶,他对自己的手部力量很有自信。果然,铅球飞出后扔得很远,在密密麻麻的一串印记中靠在最外面。叶秋心里不禁有些得意,他也有点想参加铅球项目了。

女生们来换走了一个球,说好像是球的重量有问题,大伙都没有在意,就用新抱来的这个球继续练着,但一连几次,好多人的成绩都没有先前的好了,叶秋也去试了试,真的是感觉重了不少。“同样是铅球,怎么会有不同的质量呢?”来不及解释心中的疑问,叶秋已经把手里的球扔出去了,但落下的位置却比先前至少近了一米。

“奇怪,怎么会呢?”

一股不服输的火焰在叶秋心里燃烧,他不信了,他想试试自己使出全力还能否达到先前的成绩。

他把整个球体高高举起,然后只用右手拿着,绕过脑后,双腿扎成马步作半蹲状,停顿了数秒:吸气、呼气……

叶秋眼睛里猛然闪过一道光,手臂上的肌肉瞬间变得鼓起,一股凌厉的,夹杂着勇往无前的气势自眉宇间升腾,变掷为抛,身后的铅球就这样从天空划过,连天上的太阳都在那交错的一瞬间被它的阴影遮住了。片刻交映的光与暗……

“啪——”

一声宛如来自地狱的脆响突兀响起。

叶秋还没来得及分辨那声音来自何处,右手臂就瘫软地垂到了地上,一种虚弱和无力感渗透进大脑里,同时也刺激着身上的每一寸汗腺,冰冷的汗水一点点渗出,越来越多,浸湿了整件衣裳。

“秋,你怎么了?”

大伟看见不太对劲就走过来询看,却看到了叶秋单腿跪在地上抬起头无力的笑,苍白的脸色和乌紫色的嘴唇。

“快,快来人啊,秋受伤了……”大伟看出了问题急忙大喊,大头也从一旁跑来了,二人一同搀扶起叶秋,同时让同学去通知老师。

体育老师也来了,让赶紧送去医务室。

班主任胡老师也来了,让赶紧送到镇医院去。

叶秋头上不断渗着汗水,在大伟和大头的搀扶下垂着头,豆大的汗珠不停从他额头上滴落,身后的路面便有了一连串湿润的印记。

流了这么多汗,奇怪!他明明没有感觉到热的,反而有一种冷,像是身体各处的肌肉里都掺透了冰渣,一点点的冰冷都从身体各处袭来,让全身的神经都忍不住颤动。

“老师,我还能参加运动会吗?”

已经一同到医院的胡老师被问懵了,以至于她停顿了至少两三秒才对叶秋的问题作出答复。

“你还想着运动会呢?都什么时候了,先把身体养好吧。”

听到几乎不可能有变动的回答,叶秋眼里的光突然蓦地黯淡了下去。他知道会是这样的答案,在受伤后清醒的那一刻开始就已经知道,只是他心里还有些不甘心,还抱着一丝希望,希望这一切都是假的,希望这一切可以不那么坏。可到底也不过是他自欺欺人罢了。

他要错过对女孩的祈愿,错过那场对心中爱情最浪漫的宣言。一切的努力在突如其来的意外面前竟是如此可笑。


“医生说了,肱骨断裂,这里做不了这个手术,要转到区医院去……”

“我会通知你的家人,你安心养伤吧,大伟会来给你补习落下的课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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