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才是“谷大白话”?这是一场署名与标签的较量

撰文 | Sssoph

以“俗”为傲,没去过美国却能洞悉欧美文化,将国外脱口秀视频以接地气的翻译法则引入中国——英语老师出身的中年东北男士谷大白话,在微博上拥有 1200 多万粉丝,抱持着一种才华至上的观点。

2015 年接受《人物》采访时,他认为,理想的世界应该根据思想、能力、认知、三观、笑点、喜爱的音乐等因素去评判一个人,而不是简单的标签。

但如今,这种草根式的平等观点却陷入了有关署名的悖论之中。

继去年公开宣称为“@谷大白话”翻译视频近 3 年后,1 月 4 日,电影博主 @ a土人 又在微博表示,刚出版不久的外国短篇小说集《天才打字机》共有 17 篇短篇故事。谷大白话翻译了其中 1 篇,请她翻译了 11 篇,最终出版的书籍却署名“译者”为谷大白话,而她仅被标注为“助理译者”。

该条微博转发量超过 2 万,随之而来的是“窃取他人劳动成果”“小偷”等对谷大白话的指责。有网友号召抵制涉嫌侵犯署名权的新书《天才打字机》。该书在豆瓣上接受 660 余人评分,现仅 2.2 分。还有网友反映,去谷大白话的微博下表达询问或不满,遭到了删评或拉黑。

原来,@ a土人 原名张妍,毕业于复旦大学文物与博物馆学系,熟悉欧美影视文化,曾为《新民晚报》《伊周》、搜狐美剧、腾讯美剧等撰写过影评。去年 11 月,她就在微博公开宣布了自己请辞 @谷大白话 全职翻译的消息。

“他非常忙,偶尔会做一两个。视频有好有坏,但我都尽力了,一个字一个字的扣出来的。”当时,@ a土人 表示,自己往后希望结合爱好做些有署名的视频,“没有谷大的光环大概也显不出翻译有什么特别之处,不过自由度会高一些,也可以翻得更灵活,更有个人风格。”

自 2010 年注册微博以来,谷大白话具有浓烈“三俗”段子风的中英翻译受到了网友的欢迎。比如,“brain fart”不翻成“大脑梗塞”或“大脑秀逗”,偏偏是“大脑嗝屁”,中文里的“法外之地”放到英语里则是“favorite place”。接受澎湃采访时,谷大白话曾用“搬砖者”来形容翻译这份工作,“每天辛辛苦苦,把一些墙外的,或者是世界上的一些咨询,把它搬过来,出了一点这个苦力气。”

此次署名事件,按 @ a土人 的说法, 去年 3 月底,谷大白话先请她帮忙翻译一篇样章,随后共有 11 章节交由她翻译。她的两位自由译者朋友翻译了其余 5 篇,谷大白话仅翻译 1 篇。11 月底,她在网友提醒下得知新书即将上市,随向谷大白话要求署名。谷大白话承诺与出版社沟通署名问题,但最后发现新书虽与翻译原稿几无差异,却未将她标为“译者”。

@ a土人 认为,“助理译者”这一词语表达含糊、并非正式署名。“这种称谓未经过我同意,不符合事实,更违背了他的承诺。”书样照片显示,大红色封面与版权页的译者仅标注“谷大白话”。介绍身份背景时,助理译者相对谷大白话的篇幅较短。

谷大白话与负责新书出版的中信出版社尚未发声,但一张网络截图显示,谷大白话曾在微博回应翻译视频的质疑,称 @ a土人 是其兼职翻译,一年工资十几万,有五险一金,可带薪休假、调休,过年过节发奖金,员工福利是送最新苹果手机,有机会采访世界一线明星。“因为工作质量不满意而辞退之后突然说委屈。这个我是不理解的。”

截图中的微博已不能搜到,但关于署名的争议已开始。知乎用户 @周震 分析,《天才打字机》的中译本存在属于“演绎作品”或“可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的两种可能性。若是演绎作品,在谷大白话与 @a土人 没有合同或约定的情况下,著作权属于 @ a土人 等其他译者;若是属于合作作品,则译者可对各自翻译的部分单独享有著作权,同时谷大白话行使著作权时不应侵犯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周震 认为,此次谷大白话不仅可能涉嫌侵犯署名权,还可能涉嫌侵犯其他译者的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如果谷大白话与出版社约定翻译工作不得交由他人完成,还不排除涉嫌对出版社的违约责任。

消息甫出,有网友感受到了“欺骗”,“他一直营造是个人微博的人设。他晒娃,晒玩具,晒自己又去美国了,晒自己上综艺,晒自己提前看电影……他给人的印象就是一个人,一个成功的凭借自己的翻译能力改变命运的人。结果现在爆出不是他自己翻译的。emmm……”

“自媒体但凡做大——尤其是衍生出了商业变现的空间之后——团队运作就是不可避免的,因为事务规模大了之后必然分摊工作分量。”微博大V @阑夕 则辩白,这是由于自媒体人格化造成的个人与品牌定位模糊,从而形成的期待落差,并坦诚自己当然是个团队。

@阑夕 说,领导讲话稿不会署秘书的名字,教授研究报告中不注明研究生的劳动成果,打炼一具铁器是不是学徒的工作量比铁匠更多,“都不至于在名分问题上追究过远,只要雇佣协议的签订是你情我愿的且有按照约定发放酬劳,就不存在压迫或是不公正的控诉”。

“工业化的创作系统本来就有分包体系,像是在《少年JUMP》上连载的漫画,助手完成的线稿如果单论工作量,有的时候比漫画家恐怕还多,但是不好意思,分工关系决定了产权究竟归谁所有。”@阑夕 同时认为如果谷大白话答应署名而未办到就“不太说得过去”。

而 @Kevin在纽约 则提到,这涉嫌对消费者的欺诈,“从法律上理解,文章或作品的署名,就是作者对读者关于该文章或作品真实性和品质的法律确认,读者看到作者的署名后对作品或文章产生信任才会发生后续的购买行为。如果事先知道该书是某个没有名气的助理翻译的,他们恐怕就不会购买。”

国内自媒体实践中,诸如 Papi酱、萝贝贝、黎贝卡等从个人创作起家、具有鲜明人格特色的自媒体对其他撰稿人进行署名的情况,均有文章可查。人格化的自媒体账号在保持人格特征的同时,赋予其他撰稿人署名权未必不可行。

但其他作者行使署名权频次高于原作者,确实可能存在冲淡了原有的人格标签、稀释自媒体品牌对粉丝吸引力的情况。宁财神 50 元钱将微博账号卖给和菜头便是一例。许多关于某些风格鲜明的微博大 V 是否有人代笔,文章不如从前的质疑,偶尔也会引发粉丝取关。这或许也是谷大白话对署名持有保守态度的原因之一。

“不光是媒体啊,就是线上、线下都有这样一个思潮。就是说,看脸很重要,还有就是看钱。”无论如何,在 2015 年年初,谷大白话接受采访时曾以“高富帅”举例,对依靠标签进行识别的世界表达出了一丝无奈。

那时候,《人物》问他希望身处于一个怎样的未来世界?谷大白话的期待是一个“不看脸的世界”。他给出了这个玩笑式的回答。

图片来自 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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