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社会》:你为什么一定要买牌子货?

当今社会是一个物品极端丰盛的社会,人们消费的不是物品的使用价值,而是符号价值。为什么我们要买阿迪、耐克,而不买飞跃、回力?为什么我们要用爱马仕、LV的名贵包包,而不肯用平价的淘宝货?毕竟,阿迪、耐克和飞跃、回力都能满足我们“穿鞋”的基本需求,爱马仕、LV的包包和普通的淘宝货也都同样地满足我们装东西的需要。我们花大价钱,买的不是物品的使用价值,而是买的“品牌”——也即隐藏在物品背后的符号价值。就是在这个意义上,鲍德里亚说:“消费者与物的关系发生了变化:他不再从特别用途上去看这个物,而是从它的全部意义上去看全套的物。”

摆在橱窗里的商品,已不仅仅是“物”,而是一串意义,这串意义是相互关联的,就如一串相互嵌套的锁链,商品在消费中总是以“系列”的形态出现的,消费者总是“逻辑性地从一个商品走向另一个商品”。一个商品,总是有其他的配套商品,买了奢侈品的包包,你必然得买同等价位的服装,使用同等价位的化妆品,开同等价位的车;一个商品,也总是暗示着其他更为昂贵、指向更高级符号的商品。于是,人就在琳琅满目的商品中间心甘情愿地被诱奸,人的欲望无穷无尽,人永远被消费的枷锁套牢,被消费社会所驯化,进入消费社会所制定的规则,成为消费的奴隶。

有这样一个故事:殷纣王即位不久,命人为他琢一把象牙筷子。贤臣萁子说,“象牙筷子肯定不能配瓦器,要配犀角之碗,白玉之杯。玉杯肯定不能盛野菜粗粮,只能与山珍海味相配。吃了山珍海味就不肯再穿粗葛短衣,住茅草陋屋,而要衣锦绣,乘华车,住高楼。国内满足不了,就要到境外去搜求奇珍异宝。我不禁为他担心。”后来,纣王果然开凿酒池肉林,奢靡无度,最终民怨沸腾,他自己也赴火而死。

这个故事恰到好处地展示了无限的消费意义链。消费者每购买一件商品,都不是孤立的行为,而是永远指向另外的商品,另外的符号。

消费社会背后的语法规则,是“差异性”或者“区分性”,正是这种“差异性”区分了阶层。香奈儿的化妆品、LV的包包,阿玛尼的衣服,DW的手表,施华洛世奇的首饰,所有的这些物品,把我们和另外一群穿安踏的鞋、美特斯邦威的衣服、背杂牌包的那群人区分开来,从而彰显出我的品味与时尚,显示出我的与众不同,把自己归为一个更高的阶层中,人们正是通过物的方式来确认自己的身份。

广告所生产的,正是这种“差异性”。今天最需求的,既不是机器,也不是财富,更不是作品,而是一种个性。

然而,这种差异性并非真正的差异,它抹杀了人们身上那种真实的、千差万别的不同,而用符号和标签将他们同一化了。无论再怎么区分,人们都趋向某种范例例同,正如网红脸让我们傻傻分不清楚。所谓“差别”,只不过是一个群体和另外一个群体的差别,人们通过消费,试图让自己进入一个群体,这个群体是和其他的群体有所区别的。你穿阿迪的运动鞋、彪马的t恤,朋克头,棒球帽,你用这些商品来确认自己运动潮男的身份,因而,你不同于屌丝宅男或者职场精英。也就是说,“人们总是把物用来当作能突出自己的符号,或让你加入视为理想的团体,或参考一个地位更高的团体来摆脱本团体。”正是在这种意义上,符号杀死了真实,而大众媒介正是这一切的幕后推手。

广告为各种商品量身定制了这种差异性,精确地瞄准了消费者内心深处的欲望。广告无休止地循环,无孔不入地渗透进你的无意识里。一个简单的例子,如果你平时没有送礼的需求则罢,但一旦有了这种需求,我相信大部分人脑子中弹出的都是这句广告词:今年过节不收礼,收礼只收脑白金。大众媒介就是通过这样的深层情景控制,对消费者进行潜移默化的诱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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