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现实版樊胜美”的悲剧

近日,现实版樊胜美、洛洛、杭州和事佬同时冲上微博热搜榜,这三个话题指向同一件事:一个年轻女孩之死。

1996年出生的女孩洛洛在杭州工作三年,疑因遭受家里长期索取,心理压力很大。2019年10月,心情不好和男友吵架后,前往钱塘江散心,遇到涨潮意外去世。事后公司对家属补偿了6万元,但几天后其父母索赔三十多万。

一个年轻生命意外离世,本是个悲剧,却在节目中成为了交战的筹码,家人的聚焦点,更多是公司赔偿金额的多少,这未免让观者心寒。

洛洛之死距今已经一年多,赔偿问题很久没达成一致。调解现场,栏目组、公司、警方曾多次提及洛洛父母到公司闹,最终不得已以节目调解的方式解决问题。这看似解决了矛盾,洛洛父母不闹了,公司也可以正常工作了,但表面的和谐之下,却暗流涌动。

根据各方对前因后果的交代,洛洛是在非工作时间意外去世,从法律上看公司无需承担责任。企业本着道义给予6万元慰问金,这是对生命的怜惜,也是对不幸家庭的同情。而从节目看,其父母却以索取回应善心,以金钱“定价”生命,或许就像洛洛曾发表在微博的一句话,“我倒宁愿花钱买断亲情,从此两不相欠”。在这样的背景下,调解一味求“和”,反而可能会本末倒置,失去基本的价值判断。

在情理说不通的时候,就该让法律的归法律,以“摆平”为导向的调解不仅是对公义者的不公平,还会助长嚣张、滋生“碰瓷”,更违背了化解矛盾也应与普法相结合的初衷,切不能让“无辜者退让、贪婪者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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