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我这样吝啬的人,对旧书摊有一种偏爱。每次从旧书摊抱回来被我称之为“宝贝”的旧书,一定会让媳妇把我数落一顿,总是说我“恶疾难改”。我对她的那一套从来都不在乎,她说她的,我干我的。
日晒的办法,微波炉烘烤法,薰蒸法,紫外线灯消毒杀菌法,无所不用其极。这一套下来,足足让我忙活十天半月的。那种精心,那种专注,当真可以感天动地。媳妇自不必说,不但不说我了,有时间还会加入我的“清理工作”。她对书也许没有一点情感,对我还是很纵容滴!
我的第一本在旧书摊淘换回来的书就是《资治通鉴》。二十来岁的少年,刚刚参加了工作,每个月有了一点微薄的工资,手里就算有了“闲钱”。和女朋友逛夜市,一眼就看见了旧书摊,根本没有考虑她的感受,蹲在书摊前面就开始了寻找。
我的老师曾经说过,读《资治通鉴》可以消除少年的心里浮躁,使自己变得越来越成熟稳重,对日后的工作和生活都有很大的帮助。所以我一直想读这本书,一直也没有机会。
拿到手时我并不知道它就是我日思夜想的《资治通鉴》,因为它的封皮没有了,面对我的是空白的扉页。一阵微风吹过来,空白扉页被吹了起来,露出了它的庐山真面目。“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怎么可能,这是老天派它给我送来宝贝的。如获至宝的我假装沉稳,其实内心激动地哆嗦起来了。
“这个卖不卖?”
“卖啊!摊子上的书都卖,这本五块。”
“书皮都没有了还卖五块,太贵了。”我装作不想卖的样子,把书放回了摊子上。女朋友不失时机地拉了我一把,甚至有些焦躁地说:“哎呀!这都是旧书,很不卫生的,你要是喜欢,我们有时间去新华书店买。你看!那边有你最爱吃的卤煮羊蹄儿,走吧!”
“算了,这也没法讲价,两块钱,要,就交钱,不要我也没有办法了。”摊主是个四十多岁的男人,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
我生怕摊主反悔,现在已经节省了六个卤煮羊蹄(那时候五毛钱一个卤煮羊蹄),我可不敢再犹豫,一只手紧紧抓住这本书,另一只手掏出了五元钱递给了摊主,等着他找回我六个羊蹄(三元钱)。
结果我还是上当了,这本《资治通鉴》居然是盗版书。虽然它的印刷和纸质还算说得过去,但是里面有许多错别字。于是,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做了一个特别棒的书签,一头扎着一根红绳,红绳捆了一支铅笔头。发现有错别字的时候,顺便就给它改正过来。
这本书大概还在家乡乌海,我清楚地记得六年前离开的时候,先把它和许多宝贝一起装在了一个大纸箱子里,然后用胶带纸把它们都封存好了。如果没有人把它们当做废纸换了钱,或者没有出什么意外,这次回去就把它们带回来。
后来在旧书摊上还买了许多书,记忆最深刻的应该是一本原封未动的《追风筝的人》。大概是哪个家长不想让孩子读这本书,专门挑出来卖给了贩卖旧书的小贩。倒是便宜了我这个书呆子,因为那时候也是刚刚听人家介绍这本书,没想到天上真真正正地掉下了一张香喷喷的大馅饼。
还有就是只差了一两本就是全套的《李自成》,这套书我是读过的,在初中的时候,借给我读书的是我的老师。因为怕我给他弄丢了或者怎么样了,当时老师是给我设定了期限的,第一次读它也就算草草了事。自从有了这套残缺不全的《李自成》,我的写作欲望就更强烈了,有事没事就拿起笔,模仿着书里最精彩的片段,笨笨拙拙地装出一副作家的样子。嘴里歪叼着烟,面前铺着纸,煞有介事,号称着“不辍笔耕”。
在包头这六年里,也买过一些旧书,当以八本一套的《十万个为什么》。这套书在买它时被书摊老板夸奖过,他说我一看就是个“收藏家”,居然花五十元钱买一套已经过时的书。我其实就是为了读读过去的科学类书籍,对比一下就能发现,科技发明是多么的日新月异。
我的这些从旧书摊淘换回来的宝贝,有的虽然样子有些丑陋,但心里却是十分高尚的。它们在精神上给了我极大的安慰和满足,我深深地爱着这些看似无用的,在我心里就是人类进步阶梯的宝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