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魅力,以及你如何拥有它

《魅力史》阅读笔记

青春期最喜欢的一个明星之一是詹妮弗·安妮斯顿,彼时沉迷于friends,在里面看她扮演的Rachel举手投足、一颦一笑都甚是顺眼。以至后来听说布拉德皮特出轨因为安吉丽娜朱莉而跟詹妮弗离婚,很是恨了这个男人很久。若说Rachel的魅力如邻家女孩,奥黛丽赫本则是精灵或仙子。在照片和电影里,她的形象都让人窒息。

这样的人物,不仅仅只存在于娱乐圈,平常的生活里也会有。因此偶尔会问自己,这样令人倾心的吸引力是从何而来。

这本《魅力史》便是对这个问题的一个回答。

在书里,作者波斯特莱尔罗列了很多评论者对于魅力的定义,例如:
· 著名的时尚作家艾丽西亚·德雷克认为,它是“暗喻一种拒绝平庸的生活承诺”;
· 时装评论家罗宾·吉芙汉曾经在文章中对“魅力”提出了不同的定义:“它让我们相信生活可以闪耀如星,从而让我们对自己充满信心”;
· 大卫·休谟认为“魅力”是一种奢侈品,“这是一个带着不确定意义的词”。
· “魅力的产生是由于你的眼睛缺乏经验,”罗切斯特先生在《简·爱》中称赞其豪宅时说道,“你通过一个被美化的介质来看待这些东西:你无法辨别那些镀金其实是煤泥,丝绸帐幔其实是蛛网,那些闪光的大理石是污秽的石板,抛光的木材仅仅是些废木屑和烂树皮。”

而波斯特莱尔的观点是,魅力不是一件具体的事物,“它不是一种风格、个人品质或者审美特征”,而是一种主体和客体“交流沟通”的产物:主体通过某种媒介观看客体,在客体的身上看到了自己的“渴望”,而产生的共鸣,另观看者感受到内心的缺憾,欲望的悸动。作者说,你可能努力构建一种魅力效应,但成功与否取决于感知者接收时的主观想象。书中列举了多种不同的魅力载体,除了曼妙的女人算是呼应对美的渴望;也有阳刚的男性呼应对尚武的渴望;建筑和工业工业设计呼应对完美的向往;宗教画呼应人对圣洁乃至重要性的向往。

“魅力会揭露最真实的情感。它向我们展示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所缺乏的事物,或者我们希望成为的那类人”。
“无论媒介是什么,受众必须能够在这些形象中发现自己——以此来与魅力对象达成身份认同,将自己投射到这种魅力的设置中,通过魅力的艺术感受自己的身份变化,与魅力的概念达成共识。”

魅力不仅仅是日常的,在如今消费主义主导的社会中,魅力被大量用于商业产品的营销中。制作《观看之道》纪录片的约翰伯格,在片中曾说,“魅力会引发社会性嫉妒情绪,以此来促进商品销售”。其实如今作为销售手段的魅力,并不是为了引起嫉妒,而是引起消费者的欲望以及身份认同,进而促成购买。

书里的一个例子,一个女人原本想买一件舒适的条纹棉布睡裙,结果最终却买了一件毫不实用的红色丝绸睡衣。因为红色丝绸睡衣勾起了她蛰伏欲望,此前这欲望对她或许是未知的,直到看到红裙子那一刻。那欲望就是,“我不仅是一个贤惠的妻子,更想成为一个诱人抚媚的仙妻”。

这例子对我们都不陌生,我们购物车里的每一件物品,都代表了我们对与自身身份的一个期许。我们都或多或少的相信,购买了这件商品,身份的转变就会发生,我们就会变成渴望中的那个自己。

“我们可以得出关于何为魅力的一个答案。它为欲望的满足提供了清晰的窥见——如果生活可以是那样,如果我们可以生活在其中,如果我们能够像他们一样,这其中的所有因素,物质的、基本的和无穷的欲望魅力,都是源自情感的需求”。

如今我们已经知道,魅力其实是我们心中对于自己形象和身份期望的回音。那魅力的构成有哪些要素,一个普通人要怎样让自己也“看起来有魅力”呢?

作者归结了三个魅力的组成成分:对现实的逃离和超越;隐藏缺憾、创造优雅的幻象;保持神秘感。简单来说:
· 逃离和超越:要营造一种超出日常生活的情景。意味着需要成为少数派,比如朋友圈出游晒照片,或者晒手工皮具、针织品、手绘画、吟诗作赋;
· 优雅的幻想:修图,隐藏起那些丑陋的照片、散乱的头发、因为练习磨起茧的手指、凌乱的工作间等等,只展示最终的美好成品(书中举了卫生间做例子,优雅的女性都需要上卫生间,但是怎么都不需要展示这个场景);
· 保持神秘感:墨镜是利器,此外沉默是金。神秘感需要人为的去营造。

写到这里,想起今天查赫本的资料,看到一篇文章写赫本的事业和婚姻。就算是她这么一个在我们眼里完美无暇的惊鸿仙子,也经历了两次失败的婚姻,并且两任丈夫都出轨。可想见,那么大的魅力也逃不过日日生活中的幻灭。一起生活的两夫妻,不再有逃离现实的渴望,泯灭了完美无瑕的优雅幻想,日日相对也不再有神秘感。难不成真如古人说的”人不如新“?在熟悉的人中,还能维持住彼此的魅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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