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26【民法】专题七 代理

【民法】专题七 代理

代理的本质,就是一个人借助于他人的聪明才智为自己谋取利益。

本专题对应民法典第一编“总则”第七章“代理”。

一、代理的基本概念

民法典第161条、163条、1049条。

(一)代理关系的三方当事人之间的基本关系

(二)代理的形式构成要件

二、代理与委托合同的关系

民法典第919、165条。

(一)区别

(二)联系

三、代理权

(一)性质

(二)代理权的来源

(三)行使原则

(四)代理权的滥用

民法典第168条,第164条第2款。

(五)代理权的消灭

民法典第173、174、175条。

四、代理的种类

(一)法定代理与委托代理

民法典第163、1060条。

(二)单独代理与共同代理

民法典第166、932条。

(三)本代理与复代理

民法典第169条第1款,第923条。

(四)民事代理与职务(商事)代理

民法典第170条。

(五)直接代理与间接代理

民法典第162、925、926条。

五、广义的无权代理

(一)概念体系

(二)狭义无权代理

民法典第171、503条。

(三)表见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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