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辙注道德经述成·德经·其政闷闷章第五十八

经·其政闷闷章第五十八

其政闷闷,其民淳淳;其政察察,其民缺缺。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孰知其极,其无正邪。正复为奇,善复为妖,民之迷,其日固久。

苏辙:天地之大,世俗之见有所眩而不知也。盖福倚于祸,祸伏于福,譬如昼夜寒暑之相代。正之为奇,善之为妖,譬如老稚生死之相继,未始有正,而迷者不知也。夫惟圣人出于万物之表,而览其终始,得其大全,而遗其小察,视之阀闷,若无所明而其民淳淳,各全其性矣。若夫世人不知道之全体,以耳目之所知为至矣。彼方且自以为福,而不知祸之伏于其后;方且自以为善,而不知妖之起于其中。区区以察为明,至于察甚,伤物而不悟其非也,可不哀哉。

原成:其正,其民屯屯。其正察察,其邦夬夬。祸,福之所倚。福,祸之所伏。孰知其极?其无正也?正,复为奇。善,复为妖。人之迷也,其日固久矣。

原成:闷闷者,不言不语,此谓“行不言之教也”。察察者,明白四达,此谓“法物滋章”也。不言之教者,“道”是万物唯一标准的支持者。察察者,“道”是万物唯一标准的破坏者。

所倚之福、所伏之祸,皆是以“道”作为唯一标准发生着,不以好恶为导向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祸福,遵循运动必然产生结果的原则互相转化着。祸福,是有差别的矛盾对立物普遍联系。

正,预期也。凡物皆处于不断运动之中,运动必然产生结果,产生的结果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故曰“无正”。

权物是以外力胁迫万物齐同的产物,是对“道”是唯一标准的破坏。“道”衍生并约束万物,仆唯妻而天地弗敢臣。天地且不敢臣“道”,何况人君的权物,故曰“人之迷也”。

是以圣人方而不割,廉而不剧,直而不肆,光而不耀。

苏辙:知小察之不能尽物,是以虽能方能康,能直能光,而不用其能,恐其陷于一偏而不反也,此则世俗所谓闷闷也。

原成:是以圣人方而不割,兼而不刺,直而不绁,光而不眺。

原成:不割、不刺、不绁、不眺,此四不者皆是不偏于一隅之谓也。老子曰:困而盈之,不若其已。揣而羣之,不可长保也。凡运动烈度超出限度必有结果呈现出来。“无”与“有”的运动方式是交替的、纠缠并发的、螺旋式的前进。处于运动中的万物随时随地改变着自身的形态、自身的运动状态。凡物不能永久地呈现自身而不改变形态,故曰“困而盈之,不若其已”。凡物不能永久地处于某一运动之中而不改变状态,故曰“揣而羣之,不可长保也”。

思想上接受万物是有差别的存在,故不割。行为上不干预万物,故不刺。抑制以好恶为主导的主观意志,故不绁。排斥自身以保全自身,故不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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