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婚姻我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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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28日 周五 阴转雨

朱自清的散文《择偶记》,揭露了青年男女在封建婚姻枷锁下的辛酸生活,封建的婚姻制度,其本质是无视情爱和性爱,否定人性。旧社会的婚姻悲剧,大概来源于此。在文章中,作者凭着他的老实,凭着他的真诚,向人们诉说着他过去四次择偶的往事,风趣地描述了自己儿时择偶的情形,在平淡轻松的语气中,反映了一代青年不幸的婚姻命运,批判了全凭父母之命、媒约之言的不合理的婚姻制度。

第一次择偶,我还是个不到11岁的孩子。对媳妇这件事,生活中虽然有所耳闻,但真正到了自己头上,少不更事的我还是茫茫然头脑一片模糊的,不知怎么一来,就已经说上了。所以11岁的“我”的终身大事,其实是由长辈一手包办的。其实我那时热心的是那些大麦粉和白薯干儿。以至于一年多以后,传来那小姐姐病逝的消息时,我也只是和家人一样并未叹惜。

第二次择偶,是托了常来做衣服的裁缝做媒,为的是裁缝走的人家多,而且可以看见太太、小姐。裁缝就给我说了一个正太太生的大小姐。相亲时,对方不停地打量我,看人中,看走路,最后“总算让人家看中了”。该我们看人家了,母亲却嫌大小姐胖,说“胖了不能生育”,转而“教裁缝说二小姐”,结果那边似乎生了气,不答应,事情就催了。在这次择偶中,我和另一个当事人,就像商品似的,被双方家长及其代理人品头论足,挑来挑去的,毫无尊严可言。成与不成,也是由双方长辈定夺。

第三次择偶,是母亲在牌桌上遇见的一位太太的女儿,透着聪明伶俐,和我同年,事情已到了九成九,后来母亲打听到那姑娘是抱来的,心就冷了。过了两年,听说那姑娘生了痨病,还吸上鸦片烟了。母亲庆幸当时没有定下来,我已懂得一些事了,也这么想着。这一次,虽然我长大了一点,懂得了一些事,但对于自己的终身大事,母亲还是很有决定权的。

第四次择偶,是请来为父亲看病的医生——武先生的女儿,这一次结为秦晋之好,虽然也是父母一手包办的,但好在婚后夫妻二人感情不错,生活幸福美满,从这一点看,朱自清还是比较幸运的。

《择偶记》通篇读完,感慨万千,为他们不幸的婚姻,为他们那个年代不合理的婚姻制度。大人之间只要觉得可以,这婚事就可以定下来了,完全不去考虑真正的主角——男女双方的感受,甚至到了婚后才知道自己的老公或老婆长什么样,“真正”的先结婚后恋爱。唉,还是生活在现代好,自由恋爱,自己选择自己的另一半,自己的婚姻自己作主。我和我先生就是自由恋爱,我们是大学校友,我们就是在大学那会“勾搭”在一起的。我身边不乏这样的例子,他们大多都是自由恋爱,要么是大学校友,要么是高中同学或老乡,婚后感情甚好,夫唱妇随,生活幸福美满。虽然也有部分是通过相亲才走到一起的,但媒人或双方长辈也只是起到一个牵线搭桥的作用,真正起决定作用的还是当事人自己,他们一般也是先相处一段时间,合得来,就处;反之,就散(闪婚除外),父母或亲朋好友的意见也只是作个参考。所谓我的婚姻我作主,大抵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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