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二章 改制之议、刑罚之论【贰】

    就在曹爽与众人在洛阳大将军府中商议的热火朝天之际,夏侯玄在长安也没有闲着。

  自从看了曹爽送来的有关改制想法的书信以后,夏侯玄一连几天都夜不能寐。

  在得知曹爽想要改制的时候,他的内心是激动的。

  没错儿,曹爽与他那些幕僚们想要名垂千古,造福国人,自己又何尝不想呢?

  虽然自己不赞成朝中那些老臣们所主张的,有着诸多虚伪条条框框的“名教”之儒,而是偏向于老庄一流的“任自然”之儒,但这并不代表自己想要脱离儒道。

  自己只是想通过这种看似离经叛道的学术想法,来与当世那已然腐化奢侈、虚伪不实的儒家思想相抗衡罢了。

  从根本上来说,自己还是一名中规中矩的儒者。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哪个儒者士子不想达到如此境界?

  夏侯玄自然也不例外。

  他想,一旦改制成功,各项政策趋于稳定以后,自己便带着妻儿辞官归隐,从此再也不涉足庙堂了。

  他苦思冥想了几天以后,写下了这样一篇有关自己改制想法与具体措施的、洋洋数千言的文章:

  『下文这篇长文,是夏侯玄现存于世为数不多的亲笔文,为了小说效果,笔者决定把它引用在下面,不过读者理解起来可能会有障碍,因此笔者在这里对大意进行解释,文章主要记录了夏侯玄的改制三大措施:

  第一,是整顿九品官人法,将组织人事权力收归中央,削减州中正的权力。

  第二,是撤郡,行政区划变为州、县二级。这是一个重大的改革。

  第三,是简化服饰排场,按今天的话来讲,可以把它看作是转变党政作风。[注1]』

  “夫官才用人,国之柄也,故铨衡专於台阁,上之分也,孝行存乎闾巷,优劣任之乡人,下之叙也。

  夫欲清教审选,在明其分叙,不使相涉而已。何者?上过其分,则恐所由之不本,而干势驰骛之路开;下逾其叙,则恐天爵之外通,而机权之门多矣。

  夫天爵下通,是庶人议柄也;机权多门,是纷乱之原也。自州郡中正品度官才之来,有年载矣,缅缅纷纷,未闻整齐,岂非分叙参错,各失其要之所由哉!

  若令中正但考行伦辈,伦辈当行均,斯可官矣。何者?

  夫孝行著於家门,岂不忠恪於在官乎?仁恕称於九族,岂不达於为政乎?

  义断行於乡党,岂不堪於事任乎?

  三者之类,取於中正,虽不处其官名,斯任官可知矣。

  行有大小,比有高下,则所任之流,亦涣然明别矣。奚必使中正干铨衡之机於下,而执机柄者有所委仗於上,上下交侵,以生纷错哉?且台阁临下,考功校否,众职之属,各有官长,旦夕相考,莫究於此;闾阎之议,以意裁处,而使匠宰失位,众人驱骇,欲风俗清静,其可得乎?天台县远,众所绝意。所得至者,更在侧近,孰不脩

  饰以要所求?所求有路,则脩己家门者,已不如自达于乡党矣。自达乡党者,已不如自求之於州邦矣。苟开之有路,而患其饰真离本,虽复严责中正,督以刑罚,犹无益也。

  岂若使各帅其分,官长则各以其属能否献之台阁,台阁则据官长能否之第,参以乡闾德行之次,拟其伦比,勿使偏颇。中正则唯考其行迹,别其高下,审定辈类,勿使升降。

  台阁总之,如其所简,或有参错,则其责负自在有司。官长所第,中正辈拟,比随次率而用之,如其不称,责负在外。然则内外相参,得失有所,互相形检,孰能相饰?斯则人心定而事理得,庶可以静风俗而审官才矣。

  又以为:“古之建官,所以济育群生,统理民物也,故为之君长以司牧之。司牧之主,欲一而专,一则官任定而上下安,专则职业脩而事不烦。夫事简业脩,上下相安而不治者,未之有也。先王建万国,虽其详未可得而究,然分疆画界,各守土境,则非重累羁绊之体也。下考殷、周五等之叙,徒有小

  大贵贱之差,亦无君官臣民而有二统互相牵制者也。夫官统不一,则职业不脩;职业不脩,则事何得而简?事之不简,则民何得而静?民之不静,则邪恶并兴,而奸伪滋长矣。

  先王达其如此,故专其职司而一其统业。始自秦世,不师圣道,私以御职,奸以待下;惧宰官之不脩,立监牧以董之,畏督监之容曲,设司察以纠之;宰牧相累,监察相司,人怀异心,上下殊务。汉承其绪,莫能匡改。魏室之隆,日不暇及,五等之典,虽难卒复,可粗立仪准以一治制。

  今之长吏,皆君吏民,横重以郡守,累以刺史。若郡所摄,唯在大较,则与州同,无为再重。宜省郡守,但任刺史;刺史职存则监察不废,郡吏万数,还亲农业,以省烦费,丰财殖谷,一也。

  大县之才,皆堪郡守,是非之讼,每生意异,顺从则安,直己则争。夫和羹之美,在於合异,上下之益,在能相济,顺从乃安,此琴瑟一声也,荡而除之,则官省事简,二也。

  又干郡之吏,职监诸县,营护党亲,乡邑旧故,如有不副,而因公掣顿,民之困弊,咎生于此,若皆并合,则乱原自塞,三也。

  今承衰弊,民人雕莈,贤才鲜少,任事者寡,郡县良吏,往往非一,郡受县成,其剧在下,而吏之上选,郡当先足,此为亲民之吏,专得底下,吏者民命,而常顽鄙,今如并之,吏多选清良者造职,大化宣流,民物获宁,四也。制使万户之县,名之郡守,五千以上,名之都尉,千户以下,令长如故,自长以上,考课迁用,转以能升,所牧亦增,此进才效功之叙也,若经制一定,则官才有次,治功齐明,五也。若省郡守,县皆径达,事不拥隔,官无留滞,三代之风,虽未可必,简一之化,庶几可致,便民省费,在於此矣。

  又以为:文质之更用,犹四时之迭兴也,王者体天理物,必因弊而济通之,时弥质则文之以礼,时泰侈则救之以质。今承百王之末,秦汉馀流,世俗弥文,宜大改之以易民望。今科制自公、列侯以下,位从大将军以上,皆得服绫锦、罗绮、纨素、金银餙镂之物,自是以下,杂采之服,通于贱人,虽上下等级,各示有差,然朝臣之制,已得侔至尊矣,玄黄之采,已得通於下矣。欲使市不鬻华丽之色,商不通难得之货,工不作雕刻之物,不可得也。是故宜大理其本,准度古法,文质之宜,取其中则,以为礼度。车舆服章,皆从质朴,禁除末俗华丽之事,使干朝之家,有位之室,不复有锦绮之饰,无兼采之服,纤巧之物,自上以下,至于朴素之差,示有等级而已,勿使过一二之觉。

  若夫功德之赐,上恩所特加,皆表之有司,然后服用之。夫上之化下,犹风之靡草。朴素之教兴於本朝,则弥侈之心自消於下矣。[注2]”

  夏侯玄一口气写下这篇洋洋千言的长文,稍事休息以后,又将它备份抄录了一份,又将两封长信各自装入信封,用火漆封好,这才将笔置在了瓷砚上,美美的伸了个懒腰。

  “来人。”

  “将军有何吩咐?”

  “你派两名信使,将这两封信送去洛阳,记住,一封送去大将军武安侯府,另一封送去太傅舞阳侯府。”

  “属下明白。”那人得了命令,便出门差人送信去了。

  夏侯玄心想,大将军如今想要改制,光是这改革九品官人法一项制度,就会得罪所有朝中的河北士族老臣。

  那司马懿一向眼界开阔,如果自己能够让这些措施得到他的支持,那么此次改制就算是成功了一半。

  虽然自己一心要搬倒司马懿,但改制一事事关重大,关乎着大魏后世百代的利弊与兴衰。

  所以他想,如果司马懿同意改制,自己便暂时抛开私人恩怨,与之合作,一同力行改制。

  ――

  洛阳城,大将军府。

  曹爽看了夏侯玄的改制蓝图,感到兴奋不已,他心想,这太初果然非同凡响,他的想法不仅囊括了鲁芝、丁谧等人的意见,而且还提出了削减中正官权力、裁撤郡制、改革奢侈服饰制度等具体的措施,这封信对自己而言实在是太重要了。

  曹爽心想,有了太初的这些措施,自己的改制一定可以成功!

  ――

  太傅府中,司马懿端坐于茶花中亭,聚精会神的看着夏侯玄送来的改制之议。

  看完那封信以后,司马懿点了点头。

  “夏侯玄,此子,果然不可小觑……”

  司马懿思索了半晌,决定给夏侯玄回一份书信,他命人取来纸笔,提笔悬腕写道:

  “太初所言审官择人,除重官,改服制,此三策皆大善。

  然则州郡县三级之制,一脉相承已久,恐卒不能改。

  秦时无刺史,但有郡守长吏。汉家虽有刺史,只奉六条而已,故朝廷尚可把控诸郡县,故今时不必如此大费周章而行裁郡之法。

  昔汉时贾谊亦患服制之奢靡,然汉文虽身服弋绨,犹不能使上下如意,故改服饰,亦不可急于一时。

  恐此三事,当待后世贤能施行矣。”[注3]

  ――

  长安城,未央宫畔。

  夏侯玄看了司马懿的回信,感到颇为失望,这封信虽将自己的改制想法称赞了一番,可终究只是对自己的敷衍罢了。

  果然,司马懿始终不肯退让半步。

  不过夏侯玄还是抱了一丝幻想,他又写了一封回信,企图最后再试一试,看能否说服司马懿。

  “汉文虽身衣弋绨,而不革正法度,内外有僭拟之服,宠臣受无限之赐,由是观之,似指立在身之名,非笃齐治制之意也。

  今君侯乃命世冢宰,当追踪上古,抑末正本,若制定于上,自然化行于众矣。

  夫当宜改之时,留殷勤之心,令发之日,下之应也犹响寻声耳,犹垂谦谦,曰‘待贤能’,此伊周不正殷姬之典也。窃未喻焉。”

  然而,夏侯玄的这封信送出以后,就如同泥牛入海,再无任何回音。

  看来,司马家,非扳倒不可!

  夏侯玄深邃的眼眸中闪过了一丝狠色。

  【注1】:在当时的社会实践上,儒家并不是一个讲简朴的学派,在“礼“上花费巨大的成本,在儒家看来是理所当然的。

  而夏侯玄等玄学家正是想通过“越名教而任自然”的玄学,和以司马家为代表的旧儒家抗衡,来改造儒教,完善儒教。

  自汉末设州以来,郡在不断的析分弱化,此时已无多少重要性。正始改制首次提出撤郡的主张,是顺应甚至是提前于历史发展趋势的。

  之后的整个魏晋南北朝历史上,州郡并设,三级行政,政烦员冗,弊病很多,但直到隋文帝开皇三年,才实现了撤郡。

  而郡不但是行政区划,在汉末更是士族认同的重要基础,即所谓郡望。撤郡,对士族认同来讲,无异于釜底抽薪。

  撤郡以后,唐代郡望仍流行于士族,可见汉末以来基于旧郡的认同感之顽固。

  【注2】:此文今世称之为《时事议》。

  【注3】:此处以及下文夏侯玄的回信《答司马宣王书》,为了让读者读懂,修改了古信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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