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阳明心学 033

摄于贵州龙场 阳明文化园

《答欧阳崇一书》写于嘉靖五年丙戌(1526年),先生五十五岁。这一年先生在浙江,写了多篇与诸生论学的文章。先生在龙场悟道以后,首倡“知行合一”;五十岁以后,直接讲的是“致良知”。

这篇文章和《告谕浰头巢贼》一样,是阳明先生的心法所在。

文中解答了很多关于致良知的一些问题,指出了我们学习致良知最根本的方法就是“诚”和“明”,明诚相生。如果有时间,非常值得多读原文的一篇。

先生说,我们去学习别人的见闻,就是“致其良知而求之见闻”了。我们平时在工作、生活中,不管怎么应酬,千头万绪,我们依良知而行就好。如果不是这样“日用常行之间”,我们的道又在哪儿呢?

大道不离居室,只是依良知而行。否则的话,这世上根本没有良知可致。所以在日常的生活中,我们都是在依据自己的良知做事。

阳明先生说:“良知之外,别无知矣。故‘致良知’是学问大头脑,是圣人教人第一义。”

我们常常觉得自己就是在拍着良心做事,只是在事实上,我们所处的“良知”境界比较低。我们与道的关系,不是0到1的关系,而是1到10000,甚至几万的关系,我们每个人所处的层面不一样,拍出来的良知,夹杂的私心程度就不一样。

对于我们来讲,所有的精进和学习,在工作中也好,生活中也罢,都是为了抵达更高境界的良知,才能更好启用我们原本的良知。所以我们今天的大众观念中,有很多似是而非的东西,但是作为初学者,很难进行辨别。

跳过似是而非的东西,我们直接从事上磨练,随时随地用这样的方法去抵达,去致良知。因为良知精精明明,只要我们诚于己,就可以每时每刻修习,而不必向外求于那些“见闻之末”。更不能专求于见闻之末!这点对于初学非常重要。

“良知是天理之昭明灵觉处,故良知即是天理。思是良知之发用。”并非不能思,不能想,而是需要用良知之思,良知之想,这样就“莫非天理”。对于一个人来讲,你如果觉得发现不了自己的私欲,怕认贼做子,这样的想法有失偏颇,“盖思之是非邪正,良知无有不自知者。”这就是天理之昭明灵觉,是完完全全可以明了的。

我们的私欲不是看不清,只是不愿意听从良知的指挥!

在任何情况下,我们的良知都会给与我们一个正确的判断和提醒。故意不听自己的良知,才会导致“自私用致”。

良知之心从来没有变过,一直就在那里,只要我们随时打开良知的雷达,就能检测出私欲。

依良知而行,是“识”,更是“择”。

阳明先生说,我们所说的学致良知,就是孟子说的“必有事焉”。吃饭、走路,还是做任何事情,终身只是“集义”。义者,宜也。就是让自己的心得其宜。

无论任何情况下,能让我们心安理得!

所以,“君子之酬酢万变,当行则行,当止则止,当生则生,当死则死,斟酌调停,无非是致其良知,以求自慊而已。”

依良知而行,才能心安理得!

如果一个人做事情,从来不考虑良心安宁,而只看自己的得失、厉害,反复计较着做事,那就是“私自用致”,已经偏离良知的位置,也就是“妄行”。

君子素其位而行。

我从一五年开始接触阳明心学开始,觉得如雷贯耳。这是君子之道,圣贤才能做到。

作为我们普通人,首先尽量修行“所思不能出其位”,这样才会减少和杜绝“冥行”、“妄行”。谋其利之所不及,是自己各方面的道行还不够的原因。“自私用致”指导我们做出来的妄行,是不可能带来更好的结果的。

用到学习用功上,即是“君子素其位而学”。在当下,学处乎富贵,学处乎贫贱患难,学处乎此事,这才是我们致良知的一则诚,二则伪。如恶恶臭,如好好色。

一个人需要别人鼓舞才能做事情的话,就没有“诚于己”!

我们之所以做不到,不是不能,只是不能真诚地听从真正的良知,所以做出的决定在发心上就存在问题,最终即导致失败。

最后一小节,特别精彩。欧阳崇一问先生的话,是我们今天很多人的疑惑:我致良知了,用良心做事。可其他人却并不用良心对我,那我不是会受骗上当,会吃亏吗?

阳明先生擒宁王,只用了三十八天,在这件事情当中,就像一个大人对着孩子,拿宁王于掌中。所以,良知升起智慧和能量,能够看清事情的始终、本末,不会被人所骗。

“良知自在人心,不虑而知,不学而能。先天而天不违,况于人乎?况于鬼神乎?”能量低的人,在真正有良知的圣贤面前,是无法隐藏的。

“不欺则良知无所伪而诚,诚则明矣;自信则良知无所惑而明,明则诚矣。明、诚相生,是故良知常觉、常照。常觉、常照则如明镜之悬,而物之来者自不能遁其妍媸矣。”

“易以知险,简以知阻。”

“至诚如神,可以前知。”

诚于己,信于人。让良知之心归于大道,潇洒地行走于天地之间,修幸福圆满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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